为了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青山乡进一步突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三严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严查落实扶贫政策不实问题。严肃整治和查处贯彻上级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打折扣、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从严查处对上级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严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挤占挪用或以搞集体经济、成立合作社、协会等名义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从严查处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搞雁过拔毛、挥霍浪费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或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
三是严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态度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等问题;对发现的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工作不力,落实扶贫任务打折扣、搞变通,或协调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的,绝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重点查处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以及在扶贫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生冷硬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