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2-22 14:21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裕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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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华城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2016年华城村以发放计生、新农合等工作奖励为由,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68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昌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三拐店村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购买保险问题。经查,2013-2016年期间,三拐店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8.5万元,其中,违规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4980元。村党支部书记张元元、村委会主任赵启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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