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公安分局按照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结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及监察对象通报和报备制度,全力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4月3日,该局组织纪监、法制、国保、刑侦、治安、禁毒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和监察对象实行通报和报备制度的通知》,明确通报报备工作要求。二是定期抽查,逐一核对。定期利用协同办案系统,设置关键词进行搜索,抽取违法人员及犯罪嫌疑人名单,与组织、人事部门逐一进行核对,确保落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及监察对象通报和报备制度。三是明确责任,定期通报。各办案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组织民警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仔细甄别每一个嫌疑人员的身份,保证不漏一人,及时上报。该局每季度对各办案单位此项工作落实进行通报,对漏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