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精心组织,抓好“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会议,先后集中学习了中共裕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9〕17号)等文件和市医保局系统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内容。丰富教育载体作为有效路径,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拓展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形式,着力提升学习成效;组织开展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学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
印发文件,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升平亲自部署安排,牵头组织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承广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基金监管股、办公室等股室单位具体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携相关工作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帮扶村开展走访调研,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中心组成员紧扣“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行了深入研讨发言,深入剖析原因和危害,深刻汲取案件教训,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查摆出的2个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具体整改措施,先后印发《裕安区医保局“三个以案”乡镇财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裕医保函〔2019〕10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报销,贫困人口“351”财政兜底,10%医疗救助,“180”慢性病补充报销,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事项。严格按照全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要求,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健全完善、严格落实涉及医保工作的乡村财务专项整治制度、规定;重点开展以下5项医疗行为检查:①对单病种方式结算,同一病种同一医院2次以上住院的(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重症除外,下同);②对窗口人工方式结算,单次住院费用2万元以上或住院达到3次以上的;③对特困群体人员(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住院达到3次以上的;④对有工伤认定记录的,工伤基金与医保基金重复报销问题;⑤对上半年住院人次同比增加10%的医疗机构”。完成工伤保险基金审计工作,做好工伤保险基金划转对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资金审计迎检工作;开展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扶贫政策落实和中央巡视及省市区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