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裕安区坚持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6人,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铁一般的纪律保障。
传导压力到位。区纪委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作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先后召开2次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并安排6个乡镇党委书记分别作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层层传导压力,严明纪律要求。同时,分批次组织基层站所负责人、区直单位科(股)长以及乡镇扶贫工作一线人员和村(居)干部等1100余人,接受警示教育,进一步关口前移、挺纪在前、筑牢防线。
精准发力到位。制定2017年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方案,先后对9个乡镇20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对全区所有行政村财务审计全覆盖。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做到整改与问责并行,严惩基层“微腐败”。对群众反映强烈或比较复杂的问题线索,坚持区纪委坚持带件下访或区乡两级联动查办,确保问题线索调查精准,处理到位。
凝聚合力到位。成立区纪委牵头,区检察院、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等为成员单位的扶贫工作监管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对巡察、审计、司法发现的涉农、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第一时间跟进核查。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村务公开、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发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凝聚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查处有力到位。对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全年省、市、区联动,共通报13起案件。用好问责“杀手锏”,对扶贫领域问题频发或者扶贫政策落实不力、走过场的,坚决予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乡镇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乱象、财务监管缺失等共性问题,制定出台《裕安区乡村小型建设工程及服务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裕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树规立矩,堵塞制度漏洞。
下一步,该区纪委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确保扶贫项目规范、扶贫资金安全、扶贫措施精准,扶贫政策真正落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