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7-06 00:00    来源: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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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赵园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5年度,新安镇赵园村以发放交通费为由,共向村“两委”成员发放津补贴3.4万元。同时,该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代缴村干部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用5600元。2018年4月,赵园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百市集村村级招待费支出较大问题。经查,韩摆渡镇百市集村作为贫困村,在2015-2016年度,村级招待费支出达2.428万元,且含有烟酒支出15次,骆先秀作为村委会主任,对上述违规事由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6月,骆先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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