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镜鉴行动,变处分“一张纸”为警示“一堂课”

时间:2018-07-30 00:00    来源:宣传部   作者:方策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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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纪律意识淡薄,虚报套取涉农专项资金挪做他用,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裕安区分路口镇殷家畈村党支部书记黄景飞对自己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违纪事实作检讨后,诚恳地表态道。 

“身边事”教育“身边人”。7月27日,裕安区纪委监委在该区分路口镇开展“镜鉴行动”基层干部警示教育现场会,变案件处分“单独送达”为警示教育“集中上课”。与过去最为不同的是,当天分路口镇以及相邻的狮子岗乡、徐集镇、江家店镇的相关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100余人参加了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以前村干部犯错误受处分,我们老百姓根本不知情,现在区纪委把通报会开到我们身边,让我们知道村干部犯了什么错,受到什么处分,我们也能更好地监督干部了……”听了该镇纪委书记对村干部的违纪事实通报后,参加警示教育的殷家畈村村民代表金传俭说:“这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好,我们村民欢迎!”

“听了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人员对案件剖析和相关党纪法规解读后,我心里明白多了,说句老实话,以前有些村干部拿着‘打酱油’的钱去‘买醋’,认为只要没有把钱装进个人腰包就没有多大问题,却不知道已经触碰了党纪法规的‘红线’……”接受现场教育的该镇枣树村支部书记周光耀认为,这次警示教育很及时,很有必要,“以案为鉴”,能够让大家及时“对标纠错”,是对干部的严管,更是对其他干部的关心。

“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现场教育,营造了一个让其他党员干部可感知、可触及的现场氛围,彰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收到了放大震慑作用的效果。”该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健表示。据悉,目前该区正在开展以“以案为镜、明镜鉴行”为主题的“镜鉴行动”,旨在充分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重点选取扶贫领域、民生工程、医疗卫生、教育系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典型违纪案件,以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形式组织专场警示教育。通过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违纪者说”+“执纪者说”+“跟踪问效”,形成环环相扣的“警示教育链”,确保警示教育不走“过场”,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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