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阳同志身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在任职期间,对本镇四个村发生虚报支出套取资金未入账及套取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负直接责任, .....经中共六安市裕安区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张某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裕安区纪委监委在分路口镇会议现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一幕。
裕安区纪委监委以落实好“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从严从实推进全区“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确保取得高质量好效果。突出案件剖析,细致梳理典型案件发生全过程,找准案件关键,研究案发规律,发现岗位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形成针对方案。紧抓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落实“一岗双责”,真查实改,督促案发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坚决堵塞机制制度漏洞,做到“不贰过”。
该区积极运用典型案例,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通过“以案促改”工作,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高质量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