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重运用监督执纪结果,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严格化。
一是强化审核流程。在收到组织部门关于党员干部廉政状况征求意见函后,由案管室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室、审理室,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会审,并对审核情况签字把关,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如实、准确。
二是严格审核内容。审核重点聚焦是否有信访举报及核实情况;是否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等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不回避、不隐瞒,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审核把关作用。
三是建立审核台账。案管室根据审核事项、时间、审核意见建立审核台账,并对涉审材料复印件和审核记录进行存档备查。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区纪委对拟用村干部提拔开展严格的廉政审查,涉及3020人,其中不合格人员33人,为选准用好村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