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扶贫先“扶亲” 优亲厚友被处分

时间:2018-11-12 00:00    来源:宣传部 顺河镇纪委   作者:管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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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6月,裕安区顺河镇纪委接到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该镇王圩村党支部书记石之金在扶贫工作上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顺河镇纪委随即展开核查。

   【情况调查

经查,2014年,石之金违规将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父亲石德甫评定为贫困户,并在其后多次贫困户动态调整中均未将其予以清退。2018年,石之金还利用职权使其父石德甫享受到产业扶贫奖补资金3700元。

   【处理结果

石之金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上优亲厚友,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2018917日,石之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父石德甫被取消贫困户资格,并退回享受的产业奖补3700元。

   【违纪者说

“身为党员,作为村干部,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而是存私心将自己的父亲评定为贫困户,享受相关政策和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自己也因此违纪被处分,我深感愧疚……”

   【执纪者说

    贫困户的评定,关系到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村组干部,本应严格落实各级有关要求,秉公办事,凭着一颗公心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每一分“造血钱”“救命钱”都真正用到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身上,但是一些党员如本案中的石之金,却模糊了公私界限,凭借职务便利让身边人也分得扶贫资金一杯羹”,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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