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2018年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3起 处分51人

时间:2019-01-14 00:00    来源:党风室   作者:管后松  
     打印

  2018年以来裕安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问题抓问效、以案促改抓防治内外统筹抓协调、上下联动抓推进等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53起,党政纪处分51人次,组织处理11人,并1个单位党组和2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铁一般的纪律保障

 突出“六个精准”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防止“问下不问上”,2018年共对8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坚决做到监督对象精准;紧紧咬住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一案双查”,共有1个单位党组和4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坚决做到责任监督精准;审视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责任主体,如对乡镇套取危改资金问题,除追究乡镇和村居责任一并追究财政、住建等部门监管责任,做到责任界定精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7起34人次,作风问题26起28人次,做到问题定性精准;坚持宽严相济,运用好“四种形态”并把握好各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做到量纪尺度精准;严格执行“乡案区审”制度,对扶贫领域问责案件定期不定期逐案过筛审查,确保审核把关精准。

 用好“第一种形态”在办理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中,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将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与工作失误造成后果区分开来,将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等作风问题造成后果同真抓实干但方法不当的过失区分开来,对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规违纪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予以组织处理。

 力争“三个效果”。突出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创新启动“镜鉴行动”,先后在区农委、分路口镇、江家店镇等单位召开违纪案件现场警示教育会,通过“一案四说”达到查办案件的法纪效果;结合“三查三问”,抓实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问责整改工作,选拔优秀科级干部到全区19个乡镇挂任党委副书记,专司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整改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格责任追究,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起26人,进一步重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效果;聚焦群众关切,巡审结合实现对75个贫困村巡察全覆盖、280个行政村审计全覆盖,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定期在区纪委网站公开公示,突出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