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8年6月,裕安区西河口乡纪委接到区纪委信访室移交的反映该乡锅棚店村党支部书记郝昌军收受贫困户礼金的问题线索,接到线索后,该乡纪委立即组织进行核查。
【情况调查】
经查,2017年2月,郝昌军儿子郝成淼结婚,郝昌军在家中为其操办婚宴,期间共收受16户贫困户礼金,共1660元,其中含低保贫困户4户,五保贫困户1户。2018年2月,郝昌军在锅棚店村家中为其长孙设周岁宴,收受15户贫困户礼金,共3000元,其中含低保贫困户2户,五保贫困户1户。
【处理结果】
2018年9月,郝昌军因违规操办喜宴,收受贫困户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镇纪委还责令其退回两次收受的贫困户礼金4660元。
【违纪者说】
“在农村操办喜宴,邻里乡亲的随礼受礼很正常,但我忽略了自己是一名党员,是村支部书记,虽然我本意上并没有想借操办喜宴敛财,但是我的行为很容易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接受处分并保证不再犯……”
【执纪者说】
贫困户作为扶贫帮扶对象,一分一厘来之不易,此案中,无论是贫困户主动随礼,还是乡土人情使然,村书记收受贫困户五保户的礼金都不妥。村书记作为最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当前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筵席等陈规陋习在一些地方还在盛行,殊不知这既加重了群众负担,又败坏了社会风气,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要心中有规,脑中有畏,手中有戒。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风清气正,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满足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