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多措并举 切实提高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

时间:2019-04-29 00:00    来源:纪委   作者:刘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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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裕安区纪委监委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省纪委第九轮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夯实基础、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探索尝试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信访举报件办理质效。

强化入口管理,精准筛选分办信访件。认真贯彻监察法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严把纪检信访受理关,第一时间对收到的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反映问题性质、线索明晰度、利益诉求不同进行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分办信访件。对信访举报内容可查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区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核查组开展审查调查,实行重点办理。

提级审核、严把报结质量关。根据《关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分工联系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通知》,建立提级审核制度。本委六个纪检监察室对全区23个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实行全覆盖提级审核制度,要求信访举报件承办单位(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自审、联系片区纪检监察室协审。对脱贫攻坚、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加强审核力度,层层把关,对材料不齐、调查不严、处理不当、实名未反馈的信访件一律退回重办,确保每一件信访件从受理、办理到反馈均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材料齐全。

健全实名反馈制度,探索匿名反馈机制。印发《裕安区纪委监委署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工作办法》,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对确认是署实名举报的问题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署实名举报信访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要求承办部门在办理期限内约请举报人见面,口头反馈并做好记录,留有图片影像资料。情况特殊难以与署实名举报人见面的,可采取电话形式进行反馈,并做好电话反馈记录。另外,针对匿名重复举报基础大的特点,尝试匿名反馈工作方法,信访案件办理结束后,由调查组成员在一定的范围内反馈调查结果,并对有疑问的进行现场解答,既接受群众监督,又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再教育。

定期通报,加强催办力度。实行到期信访件催办单制度,限时办结转办信访件,并纳入年终信访目标管理考核。根据各承办单位收到初核信访件时间为起算点,信访室在初核到期前 15天发送催办单,提醒各单位尽快完成初核,对于没有完成初核的,督促其尽快办理延期手续。信访室按季度对转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从办理时限、办理效果、情况反馈等方面对各单位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定期进行通报,督促解决有件不查、压件不办、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对未及时处置信访件的进行通报。截止目前,共印发通报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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