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督查之日,你单位在整改公款代缴个人应缴医保费用问题上,仍未整改到位,存在个别人员未退缴现象……”近日,裕安区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实地查看某区直单位整改情况,现场下达了督办通知书,也是该区开展“对标”行动,提升巡察整改质量的一个缩影。
6月中旬以来,裕安区4个专项督查组对照“六制五清四问”、“四个绝不放过”标准,对相关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实效,该区制定联合督查督办方案,成立督查督办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带着问题台账随机选取被巡察单位,实地查看整改情况,逐一对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交办通知书,当面督促,现场督办。督察结束后针对各单位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形成鉴定报告,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通过利用每两轮巡察间隔期,集中安排“对标”行动,持续发挥了巡察整改震慑效应,有效防止了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不力或久拖不改、敷衍了事,截至目前,该区已完成对28个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