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你是蒋某某吗?您的来信我们已收到,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到时会有承办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您联系,并向您反馈调查结果。”“没想到我向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问题不久就接到了信访室的电话,这让我感觉很踏实……”举报人蒋某某满意地说。“全程有反馈,可以了解到进展,不再担心‘石沉大海’。”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作为听取干部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为了搭好这座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裕安区纪委监委结合新近出台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制度,按照“谁承办谁反馈”原则,通过受理反馈、过程反馈、结果反馈三步走,做好 “全程”反馈,减少举报人在等待信访答复时产生的焦虑心态,增加信任感,助推信访件办理,有效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
在受理环节阶段,由信访室主动联系举报人,属于纪检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告知受理情况、办理流程和信访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事项;不属于纪检业务范围的,向举报人说明不予受理原因,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承办部门启动处置程序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举报人进行“过程反馈”,告知其处置进度,引导其主动参与。信访举报问题处置完毕后,承办部门采取面对面为主的方式,向举报人进行“结果反馈”,告知其核查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并认真填写《署实名举报反馈情况表》,举报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并提供详细的事实、理由和新的举报内容的,视情况补充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再次向举报人反馈,切实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
今年以来,裕安区纪委监委对所有实名信访件全部进行了受理反馈,下一步将通过强化实名举报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办信效果,着力推动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