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时间:2020-07-06 00:00    来源:纪检监察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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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你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你进行谈话,希望你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履职,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日前,在裕安区某乡纪委谈话室,一名乡干部正在接受诫勉谈话,同时学习党纪法规和操办婚宴相关规定。在接受谈话后表示,该乡干部表示经过组织的谈话与个人反思,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认真履行党员及领导干部的职责,将廉洁自律的要求熟记于心。

近年来,裕安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实效。立足抓早抓小、坚持挺纪在前,防微杜渐,把 “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日常监督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有针对性地“咬耳扯袖”,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打招呼、勤敲警钟,筑牢拒腐防变防腐墙,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行为违法依纪依法规处置。严格用纪律的标尺和“四种形态”的刻度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对不守纪律规矩的党员干部及时纠正查处,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今年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9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27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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