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傅,今天我们向您反馈您举报你们村有关问题线索的查办情况,经过我们调查,您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还有一部分问题经过我们调查,不是那么回事,现在我们向您详细解释下……”这是裕安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出于保护举报人身份的需要,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在办公室里向举报人反馈问题查办情况时发生的一幕。
为更好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裕安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严格按照“谁办案、谁反馈”的原则,实行办案全过程跟踪反馈,通过预约上门、开门迎客、电话联系等方式向举报人通报案件查办情况、核实有关事实、案件查办结果等,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切实提高问题查办质效。
像李师傅这样反映问题线索具体,特别是脱贫攻坚领域、扫黑除恶领域等重要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室分“三步告知”进行反馈,即查办前主动联系,告知线索已受理,目前正在着手核查,并向其详细了解问题线索的违纪违规的时间、地点、人物和信息来源情况等信息,做到“事前有回应”;查办中及时沟通,向举报人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和核实相关问题,做到“事中有回音”;查结后立即反馈,及时将查办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不仅要告知查办的结果,必要时还可以和举报人告知结果的查办依据,从而增加问题线索查办透明度和信服力,做到“事后有着落”。
“调查组对我反映的问题调查的很及时,在查的过程中,多次打电话问我情况还跟我讲调查的进度,组织上对群众反映得问题这么上心,想得那么周到,我满意。”李师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