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监察委和区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 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务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对全区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8、对全区各级各级各单位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乡(镇)街党委、政府,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人选;负责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区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查、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区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10、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区纪委监委本级预算,无下属机构。其中,机关内设部室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设在纪委的区委巡察机构5个。编制88个(其中:行政编88个),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15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严”的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振兴美好裕安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牢记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保障脱贫攻坚,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不断探索创新,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四)落实专责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发挥利剑作用,推动政治巡察高质量发展
(六)构建“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裕安区纪检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4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684.35万元,罚没收入37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
二、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4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1.14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88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
三、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2.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3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3万元、津贴补贴137.78万元、奖金17.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41.0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福利费0.2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0.14万元。
四、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纪检委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纪检委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纪检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纪检委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4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684.35万元、罚没收入3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374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1058.3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一是部门合并人员增加,二是工作量增加。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58.35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5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684.35,同上年相比增加221.29万元。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支出项目6个,资金总额466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2.5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裕安区区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纪检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7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70.56万元,增长80.04%,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纪检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纪检委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6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2.6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47.65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16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用车2辆。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0项,资金总额0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纪检委部门2020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预算资金326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0年部门预算表(13张)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PDF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PDF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PDF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PDF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PDF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PDF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PDF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
裕安区纪检委部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监察委和区委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街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中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 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务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区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负责对全区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8、对全区各级各级各单位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会同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各乡(镇)街党委、政府,做好纪检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人选;负责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区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查、交流和任免意见,审核区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
10、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区纪委监委本级预算,无下属机构。其中,机关内设部室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设在纪委的区委巡察机构5个。编制88个(其中:行政编88个),实有人数54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15人)。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严”的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振兴美好裕安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牢记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保障脱贫攻坚,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不断探索创新,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四)落实专责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发挥利剑作用,推动政治巡察高质量发展
(六)构建“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裕安区纪检委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3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3)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4万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684.35万元,罚没收入37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
二、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4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8.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1.14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88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
三、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2.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3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4.3万元、津贴补贴137.78万元、奖金17.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41.0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福利费0.2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0.14万元。
四、关于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纪检委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关于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纪检委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
纪检委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关于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纪检委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纪检委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105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4元,增长16.66%,主要原因: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684.35万元、罚没收入3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05万元。
七、关于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组织收入374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1058.3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一是部门合并人员增加,二是工作量增加。
八、关于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058.35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5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684.35,同上年相比增加221.29万元。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九、关于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0年共安排支出项目6个,资金总额466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12万元,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3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十、关于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2.5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裕安区区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纪检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7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70.56万元,增长80.04%,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纪检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纪检委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6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2.6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47.65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16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行政执法用车2辆。
根据资产管理有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资产购置支出0项,资金总额0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纪检委部门2020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预算资金326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