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责的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监督工作能不能做在经常、融入日常,监督的‘探头’准不准……”近日,裕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列席纪委常委会时说道。
近日,裕安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裕安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统一领导、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权限、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协同推进,不断校准监督“探头”,织密织牢派驻监督网。
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党中央明确的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派驻机构是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机构通过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依法履职。
健全领导体制。完善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监委述职制度。派驻机构至少每半年向分管领导报告1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协助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无非,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明确职责权限。派驻机构持续深化“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上,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驻在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选人用人失察、失职失责的依据权限进行问责等主要职责。
规范工作权限。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参加会议、实地查看、查阅文件、监督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限,派驻机构确需采取查询措施或者冻结、查封等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措施的,报请审批后,以区纪委监委名义实施。
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完善驻点监督、专项督查、建立廉政档案、重要事项通报报备等制度,强化案件审理协调机制,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以提升监督实效。
强化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自觉增强党章意识和法治意识。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