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裕安区苏埠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1-08 12:54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皋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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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930日至1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2020324日,市委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苏埠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市委、区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于4月7日召开党委会,会议通过了《中共裕安区苏埠镇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镇党委深刻反思问题、认真剖析问题,真正下猛药、敲重锤,对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彻底地进行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二、精心组织,精细落实

4月8日,镇党委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镇长任双组长,镇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各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研究制定《中共裕安区苏埠镇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16项38条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措施等。4月以来,召开3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整改进度慢、质量不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三、直面问题,全面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具体问题:贯彻传承红色基因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共开展13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其中11次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年来重要论述列为学习主要内容,特别是8月27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及时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8月18日至21日考察安徽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苏埠镇政府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独山红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撰写心得体会,深入领会红色精神;苏埠镇9个村街党支部结合“七一”活动组织党员前往红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三是央企中建集团下属的中建基础设施勘察设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为苏埠镇编制“红色、绿色”乡村振兴规划。四是在全镇开展了中小学红色故事演讲比赛,大力宣传普及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2.具体问题: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 20204月以来召开10次党委会、6次党委扩大会,3次镇长办公会,有效发挥集体议事作用。二是镇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了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制度。三是镇党政办严格按照会议流程,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通知、记录,提高办会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3.具体问题: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党委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印发《关于调整苏埠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及建立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的通知》(苏发〔202020号);组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广泛开展廉政谈话,镇党委书记对党委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8人次,镇长对政府班子成员、村主任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联系村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7人次,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财监〔2018126号)和《裕安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要求各村街、镇直各单位按照要求执行,镇财政所严格审核把关。四是制定了《苏埠镇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防控措施》,开展村干部年度考核,建立村级主要负责同志廉政档案,强化对干部廉政管理。五是镇党委书记结合六安市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给镇村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六是镇党委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责3人。

4.具体问题: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苏埠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镇村干部6人次,立案查处2件。二是组织召开苏埠镇“镜鉴行动”警示教育现场会,用身边的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三是镇纪委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裕安区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工作指南》、《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办理案件,每个案件由纪委书记审核把关后报送区纪委进行乡案区审,并对乡案区审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5.具体问题: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规范了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完善苏埠镇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制度。二是对机关工会会员未按标准缴纳的会费予以追缴,补缴至镇机关工会账户。三是对发票报销不实的问题问责1人,将报销不实的钱款退缴至非税账户。四是将维稳、招待费、电费等支出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退还城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借款;五是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财监〔2018126号)和《裕安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要求各村街、镇直各单位按照要求执行,镇财政所严格把关审核。

6.具体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差距。

整改情况: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深化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认识,真抓实干、转变作风。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省市区各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压实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结合镇实际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苏埠镇整改方案》,共认领36个问题;围绕6个方面制定了《苏埠镇2020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实施方案》。三是截至20209月,镇党委发文36件,其中上报文件12件,2019年同期镇党委发文47件,其中上报文件11件,同比下降33.3%;至20209月全镇性会议11次,2019年同期全镇性会议16次,同比下降31.2%

7.具体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公款购买土特产问题开展深刻检查,并接受批评。二是镇党委分别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责3人;并将违规钱款退缴至区非税账户。三是梳理苏埠镇机关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公务用餐等制度,严格执行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审批后再派车(餐)的要求。四是将超范围发放的事业单位人员第十三个月工资退缴至区非税账户。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8.具体问题: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召开了苏埠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会议要求,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立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撰写领导班子以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不足、明确整改措施,会上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整改提升的目的。二是对照201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台帐,由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排查,做到盘点销号,切实保障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目前67项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部分问题整改后将长期坚持。三是通过党建工作例会专题培训,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掌握党内组织生活各项要求,结合庆祝建党99周年,扎实开展了支部2020年上半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镇党委坚持党建工作月度例会制度,每月制定党建工作清单,明确各支部月度工作重点,坚持党建业务互查互学制度,各支部党建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日常工作得到切实规范。

9.具体问题: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苏埠镇党委议事规则》,党政班子成员全面深入学习了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各项要求,严格遵守《苏埠镇党委议事规则》并常态化坚持。二是集中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村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梳理并编制《苏埠镇关于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任用程序的通知》,严格遵守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征求意见等程序,及时规范了干部人事各项档案资料。

10.具体问题: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月以来苏埠镇共召开1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了《苏埠镇2020年党建年度工作计划》,配齐配强20个村街党建联系点领导干部,党政班子成员结合“七一”到所联系支部上党课8次。三是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执行党建奖惩制度,对表现较差的村街党支部,在结算村干部绩效时共计扣除支部书记及相关责任人绩效。四是按时组织开展党建月度例会和季度业务互学互查,组织各村居党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研究布置党建工作。五是镇计生支部重新召开支委会对支委成员明确了分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撤销镇城管支部,7名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镇政府机关党支部,并向区委组织部报备;组织开展镇政府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班子,逐步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11.具体问题:担当作为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集镇建设投入,在集镇主干道划停车线,规范车辆停放,在燕京路开展试点实施经营户门前“三包”,严禁占道经营,每月评比颁发流动红旗;针对新街口等人员密集地方,镇政府进行集中整治脏乱差,城管中队、居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实行长效管理;新菜市场目前道路、下水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二是积极开展苏埠镇老街保护建设,于201912月开工建设一期工程,20207月通过竣工验收,现老街二期工程已设计完成,目前正在施工。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12.具体问题: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分别就市委第五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指出黄莲村党小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及陵波村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问责2人。编制《苏埠镇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对涉及基层组织建设业务重点知识进行梳理汇总,与每月组织工作例会相结合,开展发展党员、三会一课、三公开等党建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各基层党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工作水平,全面规范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有关基层组织建设业务问题对照自查整改清单》,各村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主动开展了自查认领和整改并常态化坚持。三是严格按照《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裕政办〔20174号)文件要求执行村级财务。四是镇纪委牵头对20个村街开展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促并指导贫困村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13.具体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从表现形式、形成原因、整治举措三个方面形成苏埠镇村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调研报告,并对村街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查办案件4起,给予批评谈话2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留党察看1人次。三是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印发《苏埠镇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全镇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会;召开镇党政班子专题研讨会,撰写学习心得,并对照自身存在问题填写“四清单”及时整改;召开全镇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廉政党课报告会。四是梳理编制了服务群众、科学决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激励担当等内容的《规章制度综合汇编》,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五是结合区一季度党建工作调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全镇非公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了问题清单,逐支部开展了督导整改。六是根据《印发<关于全面试行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实体化建设的方案>》(组通字〔201946号)文件精神以及区非公工委工作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裕安区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站苏埠分站方案》,成立了裕安区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站苏埠分站,正筹备建立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站苏埠分站党支部,落实了专门办公场所,安排了6名兼职党建指导员全面开展非公党建日常工作指导。七是编制《苏埠镇支部党员管理台帐》,摸底并更新了党员基础信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流动党员,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工具,定期发布党员学习知识和有关工作要求,搭好党组织与党员的联系线,织密关系网,全面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强化担当,持之以恒

镇党委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措施的执行力,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坚持抓好整改,促进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着手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确保其发挥效用。同时,认真梳理原有的各项制度,对需要完善的抓紧研究制订,坚决堵塞工作漏洞,对不科学、不适用的制度则予以取缔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件件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红色、绿色、古色”美丽苏埠谱写新的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 0564-2811218

邮政信箱:苏埠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编:237121

电子邮箱:15420626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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