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整合资源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全面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三个为主”,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群众身边延伸。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网络,统筹调配力量,配齐配强人手,在充分发挥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身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提升,实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力量整合、监管联动,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手少、监督力量薄弱问题,切实做到机构搭起来、队伍强起来、职责专起来、监督硬起来。
三、实施方法
(一)成立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
按照“方便高效、优势互补、便于指导”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制度,将全区23个乡镇街、高新区划分为6个片区,对应成立6个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分别为第一至第六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组长由联系片区的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组长由联系片区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兼任,成员由牵头联系纪检监察室其他工作人员、片区所辖乡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干事组成。
(二)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职责权限
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由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主抓审查调查,重点承办片区内乡镇街、高新区发现的和区纪委监委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和疑难复杂案件。根据区纪委监委工作安排,对片区内乡镇街、高新区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监督指导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定期指导工作。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组长原则上每季度到所联系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督查工作不少于1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组内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加强工作研究,相互交流经验,共同商讨对策。
2.强化业务指导。纪检监察室定期到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业务,也可通过工作例会、座谈调研、观摩学习、检查评比等多种方式进行指导,全面提升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3.完善跟班学习制度。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跟班学习制度,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定期到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在实践中提升业务能力。
4.建立联合办案工作机制。案件查办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按照职责权限进行,重大复杂案件或需要回避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领办、督办或指定办理。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内人员力量整合,由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组长牵头,统筹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组长要经常到片区内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综合协调纪检监察室与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推动联动协作机制有效运行。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纪检监察室要针对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各乡镇(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室的联系,推进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水平稳步提升。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片区纪检监察协作组的工作报告、定期会议、人员协调、沟通交流、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同时加强片区间协作,各协作组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形成交叉检查、联合办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