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9-20 08:48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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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安排部署,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6月16日下午,现场反馈以下三方面共13条问题。巡察组意见反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区委对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委对农业农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总体要求,明确整改步骤,强化整改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

(一)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执行上级政策不够有力”问题。

1)局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必修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办公室副主任认真梳理自2019年3月局成立以来上级来文和以前仍生效的重要文件共3606份,逐一排查,落实落细;(3)对照裕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压缩5名局机关编制人员下沉一线工作,对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编制进行梳理,配齐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人员,机关各股室也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职责。

2、 关于“机构改革执行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1)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了裕编【2019】24号文件;(2)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职能,与区编办对接,撤销农产品质量监督股、农业产业化股,将其人员及职能划归区农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区农业产业化中心。(3)对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编制进行梳理,人员定岗定责,配齐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3、 关于“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不够敏锐”问题。

1)是局党组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制定《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2)2019年6月25日,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3)落实了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专抓股室和专人负责。(4)开展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宗教信仰排查,未发现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宗教活动。

(二)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 关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细”问题。

1)6月29日,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建党100周年纪念大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昌盛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开展党史与廉政教育;(2)7月27日邀请局纪检组邹熔为新任股室、乡镇农管站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风险谈话;(3)对本单位原职工孔军违法案件在全局各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并深刻剖析原因,充分发挥“三个以案”的作用;(4)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农管站制度,落实“一岗双责”。

5、 关于“党组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1)修订完善《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财经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20多项内控管理制度,目前,征求意见已收集,即将讨论通过并实行;(2)6月29日召开全局机关效能推进大会,宣读《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效能考评细则》,调整充实《裕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6、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力”问题。

1)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实行“三单合一”,严格接待标准和审批手续;(2)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督。

7、 关于“财务手续不健全”问题。

1)局党组修订并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将财务手续不完善的2019年1月31日31号凭据和2020年1月30日27号凭证支出票据,报财政局纪检组调查处理。

(三)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 关于“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问题。

1)局党组中心组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扩大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党内政治民主生活纪律,领导带头,以上率下;(2)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局传授党务知识,加强自身建设,纯粹干部党性;(3)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流程和内容;(4)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8月20日前后,局党组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9、 关于“干部任用‘民主不足,集中有余’”问题。

1)、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认真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近期新提拔股级干部11人,按照《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定向考核等程序,并于7月27日,邀请纪检组长邹熔同志对新提拔股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10、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规范”问题。

1)制订并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党组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召开会议,避免了会议杂揉情况发生;(2)修订了《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财经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2019年支付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费两笔共30万元、2020年特色种养业扶贫培训老师课费5万余元,由经办股室说明情况,9月2日局党组会进行了重新研究,认为二项费用支出合理,同意支出。

11、关于“机关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指导不足”问题。

1)7月28、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区直机关党委二次到局指导督查党建工作,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2)建立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支部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3)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农技中心、局机关等支部均在8月份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12、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人员业务不熟”问题。

1)农技中心支部组织员已将局机关党委与被谈话人的谈话记录收集整理并装入该同志档案,(2)局党建股配备专人负责党建业务,(3)局机关党委开展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务知识培训。

13、关于“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1)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审计法》等规定,提高了同志们对巡察、审计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2)核查了原区农机局、区水产局审计整改情况,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对中央巡视安徽反馈问题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向区委整改办提交整改资料;(3)将2018年2人超规定享受的3120元信访津贴悉数交往非税中心;四是制定了采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以上是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农村,着眼农业,服务农民,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确保各项工作上台阶!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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