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至9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疾控中心党支部进行巡察,并于10月29日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疾控中心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着力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裕安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巡察反馈意见共三大类9个具体问题,现已对9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整改。巡察整改期间共开展大会自我检讨5人,重新修订完善财经管理制度4项,追缴违规资金790元。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疾控中心内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领导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系统开展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提升廉政防线防控能力,预防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三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20年12月10日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代价》。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裕安区疾控中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成立裕安区疾控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布置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三是制定了裕安区疾控中心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3.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缓慢
整改情况:(1)根据裕安区疾控中心扫黑除恶方案要求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箱;(2)编制了裕安区疾控中心扫黑除恶致中心广大职工的一封信;(3)上报了2020年11、12月裕安区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月报表;(4)12月23日召开裕安区疾控中心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会上学习了裕安区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及通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12月10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的要求,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从思想上、根源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5.财经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1)严格按照中央补助肿瘤登记随访专项经费项目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报销程序,杜绝不规范报销现象发生。(2)健全完善中心财经管理制度,无物品材料清单附件不予报销。(3)规范报销程序,非单位业务开支不予报销。(4)加强财务经费使用管理,如实反映单位各项开支内容。(5)2020年底已完成闲置车辆的报废处置工作。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根据区巡察组反馈意见,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追缴2014-2015年违规招待烟款390元;(2)追缴2013年12月中心办购买公文包400元;(3)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坚决杜绝购买土特产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班子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2020年底已经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反映存在问题,推荐选拔年富力强、表现突出年轻干部进入中心班子,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工作活力。
8. 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组织中心党员干部对“讲政治、重规矩、
作表率”组织生活会开展“回头看”工作,要求胡康强、陈磊、陈明松三名同志认真对照中心“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方案认真查摆问题。对于胡康强、陈磊个人剖析材料一模一样的问题,要求两位党员同志在重写个人剖析材料的同时并在党员的大会上做出检讨。
9.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梳理相关党建文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抓好制度落实。落实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做好民主评议工作;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对重大决策事项,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定期公开和通报。从严从实落实基层组织生活规定要求,规范党员活动日记录管理,促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
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思想武装,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牢牢把握政治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握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严格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