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至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处开展巡察,并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巡察问题反馈后,处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定牢整改时限,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过程调度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党的领导存在弱化,党组核心地位未凸显
整改情况:处党组于2020年11月30日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出台《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了党组议事日程,明确了党组统揽单位资金、项目、人事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和会议人员签到,严格组织原则,凸显党组核心地位,切实发挥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反馈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2.全面从严治党乏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缺位
整改情况:专题研究制定处党组工作规则,召开党组会议专项听取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出台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重点从抓好政治建设、增强从严治党内生动力、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凸显党组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和责任链,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效,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我处紧密结合区委“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机会,不断加大警示教育频次,丰富警示教育形式,把扫黑除恶工作中和发生在身边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例纳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回头看”,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完成此项问题整改。
3.思想引领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为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处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落实。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八项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明确专班,压实责任,重点抓好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阵地管理提升。2020年10月以来,先后排查清理微信群1个、QQ群1个,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教育2次,开展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4次。通过学习教育、风险排查、网络舆情管理等,树牢干部职工意识形态管理之弦,落实意识形态领域三大行动,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
4.单位日常管理松懈,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发现的上下班签到代签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全面加强对工作考勤制度的监督执行,规范上下班签到工作,查实上下班签到代签人员,给予当事人严肃批评,并按照请假人员应扣工资的双倍标准扣除了当事人工资,工资扣款已经到位。二是由于前期我单位从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人员较多,为保障人员工资待遇,一直无法将单位财务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2020年4月,区委编委决定理顺我处工作人员关系,将所有借用、聘用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我处于2020年10月立即启动办理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申请手续,目前,我处2021年度财务经费预算已完成上报,区财政部门正在审核批准之中,预计我处财务将于2021年1月底前正式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三是我处于2020年11月立即将单位四辆公车加油费报销方式全部统一,全部采用加油卡充值方式报销,使我处公车加油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5.项目管理把关不严,具体实施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对于十元路以南棚改项目(安置点一期)十里桥段Z组拆除工程残值金不足问题,我处经核实后,已督促中标企业于9月 16日补齐应缴费用不足部分3.58万元。
6.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征收安置与群众期盼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征迁安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安置问题,为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压实工作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首先,全面清理家底,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时纠正重复安置遗留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8月以来,共纠正重复安置问题5个,化解矛盾纠纷5起。其次,于2020年9月29日,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审批结算要求、流程及业务分工的通知》,严格按照分工和流程抓好征迁安置环节管理,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落细房源审核,从房源匹配下达、选房统计比对、安置协议审批、结算证明开具、入住证明开具等关口上严格把关,压实项目经办人、安置股负责人审核责任,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关卡,防范了重复安置等现象发生,自2020年9月以来,未再发生重复安置问题。二是为进一步强化对房屋征收过程的监督制约,抓好工作管理,压实工作责任。自平桥科技园王店及周边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开始,已实行项目负责人、经办人、资料管理人分设制度,现场所有人员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互不干预。同时,采取房屋征收第三方测绘办法,打破征收环节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传统模式,把业务部门工作人员逐步由业务经办向政策指导、业务管理角色转变,有效斩断现场利益关系、人情干扰。项目征收工作结束后,由各项目人负责将项目征迁资料整理完善,统一移交给计划安置股归档,各项目人不再参与后续安置事宜,做到征迁与安置工作分离,杜绝“一条龙”操作易发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7.党内政治生活混乱,民主及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成果,以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回头看”为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并以发生在身边的侯静、闻俊红等违法、违纪案件作为案例,自8月份以来,先后开展警示教育4次,不断深化对全体同志的警示教育。同时,要求党组班子同志积极做好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查摆问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把近期发生在身边的违纪案件列入对照检查材料之中,全面说明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和履职尽责情况。二是按照上级关于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会议召开前期各项准备,特别是贯彻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坚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利器,增强会议的斗争性,提升会议“辣味”,提高会议质量,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真正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通过会议召开,全体同志均能充分认清自身不足,积极整改提升。同时,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会,同普通党员一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支部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整改情况:于2020年11月30日,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大对党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肃党支部会议和党建各项活动,规范了支部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严禁会议记录与会议签到分开现象,据实反映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确保了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真实、不走过场。
9.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干部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学习计划和任务,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不断丰富政治理论学习的形式,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同时,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刚性要求,通过印发党建知识材料、问卷测评、撰写心得等形式,促进全体党员加深对党史党情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深入理解。二是持续抓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严格按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的工作要求,抓实理论学习各个环节步骤,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讨论,切实抓好问题检视剖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了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或抄袭等现象,确保了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10.干部管理不够规范,人员招聘任用未按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级分配退役士官安置人员较多,造成单位人员超编的问题,我处已专题向区委编委报告,待区委编委批准后,解决人员超编问题。二是2020年4月我处机构改革,原抽调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目前,我处部分股室负责人尚未配备,下一步,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上,我处将严格履行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干部任用程序符合规定。三是2020年4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按照区委编委要求,将借用在我处工作的原住建、国土、城管等部门46名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造成单位业务人才断档,工作开展困难。为保证我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常开展,我处已于2020年12月专题报告区委编办,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从区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部门调入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的专业人才4名,暂时缓解了我处业务人才缺乏问题。同时,已经向区委编办申请公开遴选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待区委编委会研究后统一实施。
11.落实巡察整改不力,个别问题整改避重就轻
整改情况:按照上一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每一个征迁地块现场必须安排班子成员参与负责”要求,我处已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结合征迁任务和工作实际,征迁地块现场以分管负责人为主、其他班子成员为辅参与负责,同时各征收地块分别采取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员、资料管理人分设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不出差错。
下一步,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处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进我区征迁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