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裕安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卢继宏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卢继宏多次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白酒、香烟等礼品。此外,卢继宏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8月,卢继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裕安区丁集镇丁南居委会原主要负责人黄道奇在落实惠民政策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5年2月至2020年10月,黄道奇在担任丁集镇丁南居委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对本村五保户、低保户等惠民政策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导致不符合政策规定户违规领取补助资金,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6.67万余元。黄道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0月,黄道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