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扎实开展回访教育 激励干部担当“再出发”

时间:2021-12-30 22:47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裕安区纪委监委  
     打印

“被组织处分后的一段时间,我心理压力比较大,有点抬不起头,特别是担心同事们会对我有‘看法’,还好纪委的同志及时和我谈心谈话、耐心开导。让我坚定了认真改过、重新出发的信心,请组织放心!”近日,一位因收受土特产而受到党纪处分的乡镇干部在裕安区纪委监委开展暖心回访时这样表示。

近年来,裕安区纪委监委着力深化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对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激发“掉队”干部重燃干事创业激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再出发”。

因人施策,增强回访教育针对性。区纪委监委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违纪情节与错误性质、党纪政务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确定回访方式、回访措施和回访时间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同志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改正错误,不断激发履职尽责、投身业务工作的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对收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人员开展30余人次,均得到较好反响。

系统管理,突出回访教育全面性。要做好回访教育工作,不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去完成,更需要相关责任单位、所在党支部等各方贯通协同,共同发力。通过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员采取的帮助教育措施,敦促所在单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全体党员干部敲响警钟,防止出现重处分、轻教育等问题,实现“回访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突出回访教育全面性。

后续跟踪,提升回访教育成效性。回访教育的成效如何,不仅要看回访对象的思想状态,也要看工作状态。为此,开展回访教育过程中,在及时掌握受处分人员近期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的同时,要积极肯定其成绩和进步并指出其不足和改进方向。注重通过交任务、压担子形式,督促受处分党员干部依纪依法落实工作责任,树立其纠错信心,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实干中重新找回工作的自信心和群众的信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回访教育作为有效激发受处分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在体现纪法监督力度的同时,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印文章 | 加入收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