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裕安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风肃纪,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进一步擦亮“人民至上”底色,厚植为民情怀,坚持人民立场,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惩治“微腐败”力度,围绕“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城乡低保等关键领域加强监督检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07起120人,通报典型案例12起12人,对小华山街道春江社区党委书记李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围绕国务院大督查反馈生猪屠宰销售领域问题主动靠前监督,针对相关行业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4个党组织和14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5个,处置问题线索15件,对区原粮食局局长程某等2人采取留置措施。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为群众房屋办证9278套,“补缺”率100%。开展学费、医疗费、养老费、水费等“四费”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梳理排查整改问题104个,查处突出问题8起11人,追退各类资金180余万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2021年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23件次,群众纪检监察信访满意度达92.3%。
围绕“小微权力”监督推动建章立制。紧盯权力制约、资金监控、人员监管等关键环节,结合监督执纪执法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创新基层监督机制,推动小微权力监督与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相结合,实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试点,结合基层实际建立“33+3”小微权力清单,推动监督责任网格化、监督方式网络化、监督内容清单化,以精准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有效。自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受理群众投诉228件,办结218件,办结率95.6%。
2022年,裕安区纪委监委将认真抓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以更实举措监督保障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坚决纠治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增进人民群众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