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保障活动质效,徐集镇“三箭齐发”统筹谋划、积极部署,不断强化思想武装、为民服务、责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深走实警示教育。
深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不偏差”。该镇按照区级警示教育工作提示单,落实一周一学习、一周一总结,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深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正反面典型案例等的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攻坚克难的思想自觉,要求党员干部根据学习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研讨材料和学习心得,引导党员干部自警自醒,绝不触碰纪律“红线”。截至目前,该镇累计编印学习材料8本,开展学习12次,开展研讨3次,撰写研讨材料179份,撰写学习心得54份,覆盖人数116人次。
优化为民办事,确保服务“不缺位”。该镇结合“一改两为”,将“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和10项“暖民心行动”深度融合,强调理论指导实践,推动以学促行,优化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求镇村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学习心得,将“人民公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村(居)企业大力宣传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引导群众利用该平台监督干部工作、表达合理诉求;各基层党支部立足“四联四帮”工程,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收集整理群众诉求,形成诉求台账,落实销号管理,力所能及为群众纾难解困,群众事无小事,真正做到将群众放在心上。
强化对照检视,确保责任“不落下”。该镇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利用“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契机,将学习“软要求”化为考核“硬指标”,强化党员干部对标对表、对照检视。党员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主动查摆自身问题,围绕政治、管理、作风、工作制定个人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清单”,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对表推进、对账销号;“以案为戒”警示教育领导小组要求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明察暗访的形式不定期不定点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为民服务进行督查,对触及“红线”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徐集镇 姜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