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主任室与小会议室连在一起,面积超标后,就立即采取了措施,通过安置隔墙、另行开门方式,将小会议室与大会议室合并连通。请问这样做是否符合要求?”这是裕安区商业企业改制中心工作人员向该区纪委监委党风室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时的情景。
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裕安区纪委监委紧盯超标准配置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坚持一把戒尺、一本清账、一体推进,通过全覆盖督导、全流程监督、全方位整改,有效提升办公标准化程度。
深化思想认识,“一把戒尺”立规矩。坚持将八项规定作为纪律戒尺,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规定,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并以该区某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为镜鉴,印发“一提示一通报一通知”,要求辖区乡镇街和区直单位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按照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限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标对表做好清理整改。
细化责任分工,“一本清账”抓整改。各乡镇街和区直单位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通过实地测量、逐一登记、数据测算等方式,摸清本单位编制人数、实有在编人数、批准编外人员、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实有办公用房面积等底数,重点对单位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和“套中套”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11家单位通过自查发现不同程度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采取置换、增员、合并、腾空等方式对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整改。
强化协作联动,一体推进提质效。发挥联动监督合力,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协作组,推动“室地”“室组”“室组地”协同有效监督,围绕自查台账是否准确、办公面积是否超标、整改是否规范等方面,采取核对台账、实地测量等方式,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少数单位存在人岗不一致、清理不到位等问题,逐一现场交办、督促整改、跟踪销号。
“我们将坚持把办公用房清理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办公用房使用规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到令行禁止、应清尽清、应改尽改。”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