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聚焦点滴细微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时间:2023-07-05 18:18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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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推进民生领域“1+5+2”专项整治。裕安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凝聚监督合力,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收集,严查快处典型问题,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不正确履职、不依法行政以及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2023年7月5日上午,区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收到诉讼当事人韩某稳的投诉电话。经了解,2020年3月,韩某稳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交纳了3374元的诉讼费,后经判决,诉讼费减半收取1687元,但是拖了三年,韩某稳多交的1687元诉讼费,一直没有退还。

接到消息后,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立即与院档案室联系。通过查阅档案卷宗资料,发现韩某稳确实于2020年3月24日交纳了3374元诉讼费,随后又与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确定没有退费的信息,最后又找到韩某稳提起民事诉讼案件的承办人了解没有退费的原因,经了解在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已明确告之韩某稳提供交纳诉讼费的非税专用票据即可退还1687元诉讼费,但是韩某稳丢失了非税发票,结果该笔1687元诉讼费就一直没有退还。

虽然当事人丢失了非税发票,但卷宗材料中韩某稳交费的票据却清清楚楚,既然判决是减半收取诉讼费且已经生效的,那么就必须体现法院判决的权威,又岂能一拖再拖?最终在纪检组长的关注下,不到1小时,1687元诉讼费就退还到韩某稳个人银行卡上。

    “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一方面是执行力问题,另一方面是思想态度问题。韩某稳反映的问题虽然数额小,却反映出法院干警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决站稳人民立场的举措不力等司法作风问题。为此,驻院纪检组对办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承办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给全体干警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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