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集乡党委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25 16:08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罗集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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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2月5日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对罗集乡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2日,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向我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为进一步做好市委第六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我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乡党委立即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带头整改,坚持从罗集乡实际出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盘点销号、逐项整改,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谋划,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罗集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坚决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各村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明确村党支部书记第一整改责任,并压实党建联系村干部整改牵头责任和相关站所整改督导责任。

    二是任务分解到位。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乡党委及各部门、站所,坚持逐一对照、认真查摆,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四项整改清单,明确每项整改任务至少由1名班子成员牵头,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共同参与,形成整改工作上下一盘棋、一齐抓局面。

    三是严督实导到位。建立健全“周报告、旬调度”工作机制,强化严督实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截至到7月底,召开党委专题会议6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办公会10场次,开展6次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效方面的问题

    1.乡村振兴工作有短板。

   (1)统筹谋划思路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深学细悟,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组织专题研讨5次。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邀请区乡村振兴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专家领导以及乡直单位业务骨干为乡村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指导。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罗集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组和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职能。四是做好统筹规划,编制了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罗集乡国土空间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以及粮食产业园总体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正在稳步推进中。

   (2)乡村振兴队伍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人员,选配1名年轻公务员充实乡村振兴站力量。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已对7个村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进行重新分工,现15个村均由年轻村“两委”成员承担乡村振兴业务。三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月例会、乡村干部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乡村振兴业务培训,现已开展6次月例会,3次业务培训会。

   (3)落实有效衔接政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围绕基础资料组织村村互查4次,对各村2023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进行审核把关,对华城监测户孙某某户补充完善医疗救助信息,今年以来兑现务工交通补贴827人41.35万元,指导各村(居)调整249名公益性岗位;对15个村(居)低保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逐村解剖,落实动态管理,对负有审核把关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落实举一反三,实行月例会月检查制度,将检查结果纳入村(居)季度重点工作分析评议,与村干部绩效挂钩,已兑现第一季度奖惩。乡社会事务办建立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机制,1至7月开展低保动态评议会议6次。三是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根据省乡村振兴局为基层减负要求,取消《帮扶手册》及户档资料。

   (4)村集体经济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今年以来共推动3个产业到村项目落户,预计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00万元;二是压实发展责任,将集体经济纳入罗集乡重点工作定期分析评议,已开展月考核4次,季度评议2次;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先后召开1次村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2次驻村干部座谈会和1次专家培训会,指导各村谋划制定了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谋划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26个。

    2.农业发展质量不高。

   (5)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对杨公、罗集和栗树村1.95万亩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整治提升项目;二是完善项目配套设施,对陈家楼、云水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已对接区农业农村局落实整改;三是提升农业抗灾减灾能力,2023年已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米”项目9个,合计600万元。

  (6)“两强一增”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械保障,今年以来购机107台,现有农业机械353台,基本满足我乡9万亩耕地生产需求;二是提高机插秧率,2023年罗集乡完成机插秧种植面积5.1万亩,机插秧率达56%;三是落实落细产业项目,烘干房仓储项目、皖西白鹅养殖基地以及精米加工基地均已实施,通过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效益以及发展订单农业等方式,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7)耕地保护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处理,针对2019松岗村7户农民违规建房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处分,现已将该7户住房纳入村庄规划;对于耕地保护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罗集村等6个村以及乡国土所相关责任人受到了问责;针对翊盛家庭农场改变耕地性质问题,该问题发生时间为2018年8月,依据当时林业部门“林业一张图”显示,该流转地块属于林业用地,现依据自然资发《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2023〕53号)文件第二项第五条显示,种植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由园地调整为林地。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乡村干部于3月10日集中开展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培训。三是落实举一反三,成立了罗集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月巡查月摸排月上报制度,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村(居)重点工作定期分析评议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审核把关,落实建房联审联批机制,今年以来经乡建房审批会议审批了14户建房。

    3.乡村治理不够有效。

   (8)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河长制责任,制定《罗集乡村级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与村(居)干部绩效挂钩。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对东西汲河21.8公里沿线开展清理整治,约谈五里水库负责人,签订畜禽养殖告知书,现库区已无养殖;松岗学校厕所污水直排问题已聘用专人定期清掏。三是落细林长制工作,共更新5个公示牌,并对3名不符合条件的护林员予以辞退更换;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召开全乡护林员会议1次,制定《罗集乡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针对2021年、2022年森林防火值班表记录为同一人笔迹,2022年清明节期间未排班等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危房管理,对全乡范围内30栋危房进行台账式管理,落实管制措施。二是规范实施户改厕工作,共对8户旱厕未拆除问题予以拆除。三是扎实开展人居环境“两整一改”工作,开展为期15天的集中治理行动,制定《罗集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季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季度一考评。五是严肃责任查处,对花园村郢泰养猪场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修复了污水处理设施。

   (10)环境保护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罗集乡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6场次。二是加大违法查处,对焚烧秸秆的5名群众进行约谈惩处。三是坚持回收利用,对接罗集乡秸秆回收利用中心实行打捆离田,严格落实低插收割和灭茬还田。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森林防火与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罗集乡村(居)重点工作定期分析评议重要内容。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未压紧压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凸显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1)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罗集乡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二是强化风险排查,乡纪委进一步开展“以案为戒”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建立风险清单。三是加大执纪监督,今年以来乡纪委已开展作风督查10次,针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已立案审查4件,组织处理7人。

   (1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一岗双责”清单,建立《罗集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内容。二是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结合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分管站所工作人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谈心谈话,同时根据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和联系村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

   (13)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监管,乡党委开展理论学习研讨10余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在重大节假日及重点节点发送廉洁短信500余条,发放廉洁倡议书200余份。二是持续深化“以案为戒”,组织乡村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乡村两级常态化开展纪法宣讲,受教育900余人次。

    2.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4)主责主业不主抓。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今年以来,乡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改变以往分工过多、业务宽泛、大包大揽等问题,让乡纪委把主业真正突出出来,围绕作风建设、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基层减负等监督检查10余次,强化监督检查,突出重点,抓住节假日、上下班时间等重要节点,进行专项检查,实现了乡纪委工作由弱到强的转变,并下发7次日常监督清单指导各村开展村级日常监督。二是强化执纪查处,聚焦乡村振兴、村级三资等领域,联合职能站所开展监督检查,主动深挖问题线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5)案件办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案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督促时任业务经办人员完善签字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审核把关,通过抽调人员参与上级纪委办案、以及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日常培训指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召开协作区会议19次,开展业务培训指导8次,对乡纪委办理的9起案件进行了审核把关。

    3.财经纪律松弛。

  (16)财政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制定了《罗集乡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裕安区罗集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大额资金(5000元以上)上会研究的相关规定。二是开展追责问责,针对支付项目费用未经会议研究等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4.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

  (17)随意提高工程建设标准。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乡为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法人为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罗集乡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故项目变更为罗集乡人民政府负责,经2021年7月26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将乡为民服务中心外墙真石漆改为大理石干挂,审批程序完备。二是全面举一反三,乡项目办对乡级2022年、2023年实施的36个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共排查问题9个,整改到位9个。

   (18)工程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核实,对部分村级实施项目未经集体研究一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19年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核查,此项目工程量增加有签证单。二是落实建章立制,2023年3月31日制定《罗集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开展业务培训,4月18日乡项目办对15个村(居)开展了《罗集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业务培训,并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

   (19)工期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乡集镇污水管网项目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和审计。二是开展举一反三,对2023年实施16个项目建立工程进度清单,落实进度调度,目前均按照项目约定进度要求施工。

   (20)违规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裕安区罗集乡财务管理制度》《罗集乡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罗集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组织乡村干部开展财务、项目制度学习。三是加强审核把关,4月14日乡财政所开展了集体学习,明晰项目报账工作流程,并要求加强对村级项目指导力度,规范项目报账手续。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弱化,基层组织建设虚化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2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核实,针对“给予刘某开除党籍处分”一事未上会、乡党委会议记录漏记等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坚持举一反三,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修订完善了《罗集乡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对议事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

   (2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3月23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二是完善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罗集乡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对议事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三是严格会议程序,会前由党政办公室收集议题,要求分管领导提请决定的问题,应拿出成熟的意见,会中开展充分讨论,以集中大家意见而形成的结论性意见为准,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2.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2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7次,乡党委书记参加指导组织工作例会1次,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调整了罗集乡党建工作领导组。二是强化指导督导,乡党建办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和主题党日指导方案,指导各党支部完成当月重点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督导不少于1次。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在罗集乡村(居)重点工作定期分析评议中,基层党建工作占比34%,按照“月分析,季评议,年考核”模式进行分析评议,评议结果纳入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村党组织和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村干部绩效报酬挂钩。

   (24)党支部长期不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在乡党委督促指导下,乡机关、站所支部已于2023年4月18日完成换届选举。二是开展追责问责,针对党支部长期不换届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5)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处理,针对原财税党支部接收谢某某为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记录时间与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时间不一致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针对金湾村2021年讨论预备党员王某转正事宜,参会人员未过半数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要求金湾村党支部严格按照转正程序规范重新召开转正大会;栗树村党支部讨论接收程某某为预备党员会议记录上缺少本人签名,通过查找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调查,程某某本人确实到场并发言;竹园村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张某某时,其本人在上海务工,因疫情影响无法回村参会,经乡组织办与区委组织部沟通,采取“云直播”方式,让其本人现场连线发言,然后由参会党员投票表决,并将张某某姓名代签在会议记录签到处,符合有关要求。二是强化指导与审核把关,邀请区委组织部开展专题培训指导,乡党建办对各村居发展党员各项程序严格把关审核。

   (26)非公党建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处理,已要求兴罗支部规范会议记录,对达瑞斯党支部主题党日资料造假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全乡通报。二是强化督导指导,常态化开展非公支部党建督查,乡党建办每月下发非公党建工作提示函,进一步规范非公党组织生活,现已开展监督检查2场次。

   (27)驻村工作队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每季度召开选派干部座谈会,加强与选派干部的沟通交流,督促驻村工作队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召开第一、第二季度座谈会。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区乡联动开展督查3次,印发督查通报1期,明确驻村工作队“5+N”考核办法。三是强化交流宣传,每月印发罗集乡选派干部月工作简报,指导督导各村第一书记参加支委会会议,目前5个选派村已落实第一书记参与到支委会的要求。

    3.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28)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经营手续不完善的企业,现已责令其停工停产,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开展环保执法,乡环保办联合环保执法中队、派出所、城管等部门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杜绝违规经营、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关停违规生产企业1家。

   (29)乱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补偿款未发放问题,已将东汲河治理项目征地补偿款63万余元发放到位。二是针对档案丢失问题,罗集乡建立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各站所、各村(居)做好日常工作中原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确保所有资料完善,对乡2019年至2020年实施的土地增减挂复垦区项目资料(包括拆迁户原始登记底册)人为丢失问题,已对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进行约谈;针对2019年度乡党委及扩大会部分会议记录丢失、陈家楼、云水等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资料丢失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0)假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处理,相关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二是完善建章立制,修订完善《裕安区罗集乡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并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学习。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不间断结合重点时期及节假日等开展纪法宣讲、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深化“以案为戒”成效。

    4.巡察审计整改不落实,长效机制未建立。

  (31)整改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现已召开专题党委会议6次。二是加强日常调度指导,已开展调度指导10场次,专项检查6场次。三是完善建章立制,修订完善《罗集乡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等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2)虚假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督促相关人员将违纪款上缴。二是对陈家楼村虚假整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全乡通报。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乡成立巡察整改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把关审核,杜绝虚假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33)审计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指导督导金湾村两委完成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二是针对审计未整改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全乡通报;三是建立整改销号“村申报、包村干部把关、乡整改办审核销号”机制,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持实绩导向,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全面整改,我乡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下一步,罗集乡将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罗集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乡党委主体责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实到位,推动党的各项政策方针落地生根。

    二是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结合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切实转作风提效能。

    三是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围绕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切实以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管长远。

    四是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促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把整改实效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解决罗集当前“农业不强、产业不优”发展局面,加快推动罗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品牌化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64-2271004;

    邮政信箱:裕安区罗集乡人民政府主楼3楼315室;

    邮    编:237146;

    电子邮箱:ljxzf2006@163.com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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