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严把案件审理审核关口 为基层案件“把脉开方”

时间:2024-04-23 08:38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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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乡案区审中发现,因为醉驾起诉标准发生了改变,大家对醉驾不起诉案件仍然错误适用之前的条款和量纪。不起诉的种类不同,对党员干部醉驾后适用不起诉种类也不同,将会直接影响到其后的党纪政务处分类型和轻重程度……”裕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线上为乡镇答疑解惑。

    近年来,裕安区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抓好案件质量“生命线”的政治责任,突出纪检监察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针对基层办案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多方入手、多点发力、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乡案区审”为“着力点”。制定《裕安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区所有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立案审查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案件,在提交党委会会议研究前,由案件审理室先行把关,对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进行审核,“面对面”指出问题,“点对点”作出讲解,做到“一案一培训”。今年以来,共审核把关乡镇街纪委报送案件33件,提出处理意见142条,已完成整改107条。其中改变案件定性5件5人,改变量纪1件1人,退回补充审查调查2件2人。

    以案件评查为“立足点”。制定《裕安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试行)》,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评查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高新区纪(工)委的审理卷宗进行质量评查,及时汇总梳理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培训解答,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及时向办案部门“量身定制”整改建议。2021年以来,已实现对全区23个乡镇街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发现并整改问题200余条。

    以培养人才为“关键点”。制定《裕安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建管并重、择优入选、培养实践、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学习培训、参与审理、案件评查、专题调研、跟班学习等形式,点对点、面对面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将人才培养与审理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2023年,从各乡镇街纪委、派驻(出)机构、各纪检监察室中选拔12名同志作为首批案件审理人才库成员。

    以回访教育为“落脚点”。制定《裕安区纪委监委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盯回访教育全过程,通过回访前认真“把脉”,回访中细致“问诊”,回访后跟进“治疗”,扎实做牢回访教育工作。以暖心教育为出发点,对受处理处分人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悔过改过,唤醒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工作。今年以来,已对37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办案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明确办案责任、统一文书样式、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着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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