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在第56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这是裕安区纪委监委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员在分路口镇宣讲的一幕。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裕安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微宣讲团,赴全区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巡回示范宣讲。宣讲团成员从理论分析、纪法解读、典型案例等不同角度、不同方面结合工作实际,面对面宣讲,帮助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具体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已开展巡回宣讲8场,覆盖23个乡镇,1000余人次受教。
“此次宣讲,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精神上接受了洗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名清正廉洁、踏踏实实为民服务的村干部。”听完宣讲后,该镇一名村干部表示。
为切实助推全区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裕安区纪委监委组织精干力量精心制作培训课件,主动开展送纪法下基层活动,推进《条例》培训解读进党校课堂、进乡镇村居、进系统领域。委主要领导率先在全区青年干部培训班、全区法治干部培训班、区检察院、区法院等培训班和部门开展宣讲解读5次,其他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各派驻(出)纪检组组长开展宣讲30余场次,2000余人次受教。同时,跟进收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关于《条例》知识问答、学习问答、解读等内容向裕安发布推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抓深抓实警示教育,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剖析汇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旁听职务案件庭审、定期推送警示微视频等方式,线下线上齐发力,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一定要走在前、作表率。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手抓学习解读,一手抓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