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揽“镜”自照以“正绩”

时间:2024-08-16 17:38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丁集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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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为官之道,首在政绩观。”政绩观直接反映党员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勤拭细照政绩观这面镜子,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及时校正偏差,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正绩”。

照照“小我”与“大我”,坚持明思想、利人民。“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正确的政绩观在于视群众利益重如山,看个人得失淡如水。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作为干事创业的根本原则和底线,坚持把改革发展和问计于民统一起来,施行民生所需、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把“民之关切”作为“行之所向”。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有坚持不懈的韧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同向发力,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清单”,切实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照照“面子”与“里子”,坚持出实招、求实效。“面子”诚可贵,“里子”价更高。少数地方为了外在光鲜亮丽、面上有光,搞虚报浮夸,“数字政绩”,往往会导致上级部门对发展形势的判断决策“失准”。正确的政绩观要靠工作实绩来体现,靠抓落实来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注重精准把脉摸底,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手破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局,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让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扎扎实实解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各项难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照照“显绩”与“潜绩”,坚持打基础、利长远。“风物长宜放眼量”,正确的政绩观同样如此,不能局限于个人利益而出现政绩冲动,不能急于求成而拔苗助长,应放眼长远、怀抱耐心,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尺寸之功,积千秋之利。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敢于“亮剑”、善于“亮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现形就抓,以“零容忍”的态度追责问责把显功、显绩做到人民的心坎上。要坚决刀刃向内,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督促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行使权力慎之又慎,秉公用权、明辨是非,同时以制度建设织密“不能腐”的笼子、以廉洁文化建设营造“不想腐”的环境在潜移默化中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丁集镇:陈荣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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