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裕安区工业企业改制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裕安区工业企业改制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诚恳接受反馈意见
此次巡察既是对工改中心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更是一次严肃“政治提醒”。抓好巡察整改是推动工改中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也是一次改进和促进工作的难得机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工改中心严肃对待,诚恳接受,中心党组及时召开班子会及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分解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迎难而上、真抓严改,坚决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领导,切实扛起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及在职干部为成员,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分管财务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抓好整改日常工作,各股室人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抓好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直面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仍有不足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学习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检讨,并讨论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党组书记专题讲授《抓好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党课;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修订《区工改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班子成员领学带学、上党课、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在学深悟透弄懂上下功夫,党组书记带头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解读;三是2023年12月起,每月明确具体学习内容和研讨人员,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截至5月,研讨交流24人次。
(2)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未开展自学的5人逐一提醒谈话,大家纷纷表态持续加强自学;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党组书记紧密结合实际,部署安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带头加强自学,并每月明确至少一项自学内容;三是每季度检查全体人员自学情况,一至五月依次安排自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后续自学及时跟进。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3)化解行业风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集中学习《破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基础上,将相关规定精神贯穿于日常服务中,真正做好下岗职工社保、医保、特殊工种、计生补助等各类诉求;二是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7家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要求解决医保问题2012年之前已解决,协调帮助2012年之后退休购买居民医保的职工置换职工医保35人,积极为无线电厂等13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中心主任在党组会上就之前未制定应急预案作深刻检讨,制定信访维稳应急预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19名军转干部明确具体包保责任人;三是经梳理摸排,某厂破产前离职的109人是个概数, 2005年厂方已为该群体一次性补办了1993年10月至2005年12月的养老保险,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2017年8月,区工改中心前身区轻纺协会已答复该群体相关要求。目前,已与厂方保持密切沟通,注重平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和谐稳定。
(4)安全生产监管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切实加强冬春季“小火亡人”防范工作的提示函》等,督促企业对厂内户外电线路全面更新改造,各经营户室内电线路进行检查,对屋面漏水处进行维修,安排安保人员及时清理占道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区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厂所有房屋进行检测;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春节前,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某厂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分管负责人注重平时多提醒多督导,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一次,特殊时间节点加强督查,“五一”前分管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实施磨子潭路拓宽改造、齐云路片区沿街立面提升”,推动解决某厂火灾、房屋倒塌等隐患。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3.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牢。
(5)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和单独谈话,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检讨,并讨论研究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排查单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区工改中心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制定《区工改中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2024年度任务安排》;二是2024年3月区委提拔任用综合股股长为党组成员、副主任,加强现有人员教育培养,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2024年4月,贯彻落实《裕安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履职清单(修订版)》的通知(裕纪〔2024〕15号)精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工改中心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接受派驻监督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会上认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根据其建议,修订完善了《区工改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在其指导督导下,1月23日和3月1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议2次;二是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充分谋划、精心制定党组会议题议程,做到每次党组会提前报告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截至2024年5月,邀请并召开党组会10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7次,另3次虽没有列席会议,但党组会议题议程已向其报告并备案。
(7)规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增强规矩意识,规范权利运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均上党组会集体研究,2024年以来,会前充分谋划党组会议题议程,会中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自觉接受指导监督,会后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四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超标准发放年休假补贴和第13月工资于2024年1月19日分别缴入区纪委指定账户,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截至2024年4月,自查2018年10月以来财务未发现其它超标准发放现象。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底,自查自纠2018年以来超标准发放第13月工资于2024年6月初已缴入区财政指定账户。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8)代缴个人社保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吃透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规章制度,压实分管领导责任,督促财务人员及时进行代缴2023年度社保费用汇总核算,将因基数调整单位为个人代缴社保费用及时收回;二是督促指导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帮助对接相关部门,适时参加有关培训,提升能力本领,注重关心关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及时做好账务账务处理;三是中心代缴个人社保于2024年1月19日缴入区纪委指定账户,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引以为戒,杜绝该问题再次发生。
(9)工会会员会费未缴纳。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业务,教育引导财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注重财务审核把关,及时测算2023-2024年度工会会员会费并于2024年6月6日缴入工会账户;二是2018-2022年个人会费于2024年1月19日缴入区纪委指定账户,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杜绝该现象再次发生,2024年4月,结合区总工会经费审计要求,开展2023年度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10)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以上三笔支出情况属实,2022年12月支付的,在送货单上注有品名、单价、金额,1月23日,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二是自查本中心2018年10月以来财务发现2020年12月支付的采购帮扶村农产品无明细清单,帮扶村丁集镇西河村书面说明该笔支出系帮助贫困户解决销售鸡鸭难题;三是2024年2月修订《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
5.对破产改制企业财经管理缺位。
(11)资金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讨及情况说明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在核实支付款项和出借事宜的具体情况基础上,向区纪委专题报告,在区纪委问询有关情况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就出借事宜作进一步分析研判,警醒警示,汲取教训,杜绝今后发生类似现象,要求督促时任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去区纪委说明有关情况,争取主动处理;二是修订《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三是撤销企业2个账户,资金同步转入“裕安区国库支付中心”代管资金账户,党组会研究决定由两名同志分别担任单位出纳、会计,加强资金监管。
(12)行政支出挤占企业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领导口头要求,区轻纺协会(现工改中心)需将办公室从裕安大厦搬迁至梅山路原地税局办公楼办公并装修,经费自行解决,2019年4月21日,区轻纺协会召开会议研究搬迁事宜,因是临时交办性任务,没有资金来源,加之中心与企业留守处5人一起合署办公,为维持工作正常运转,在不给区政府增加新的财政负担的前提下,2019年7月,装修工程款从破产改制企业留存资金中以解时需;二是2021年6月,中心办公地点由梅山路原地税局办公楼搬迁至云路街现办公场地,企业留守处5人一起合署办公,为了确保信息顺畅,妥处维稳事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安装办公通信、实时监控等网路软件,本中心没有资金来源,为了不增加区政府财政负担,考虑到破产改制企业留存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信访维稳工作,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办公网络费用从企业账务列支;三是全面自查发现2022年6月网络费和云存储费用从企业账户列支,原因同上。区工改中心原下辖41家企业,企业职工近万人,是全区最大的信访维稳群体,工改中心主责主业是破产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维稳和困难职工帮扶解困,有关经费使用主要用于信访维稳这一主要工作任务,综合考虑工作实际,有关列支现象没有违纪违法。
(13)存在白条支付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支付租金情况是2016年1月1日-2017年3月31日(15个月)纸品厂破产征迁办公室用房租金和北门拆迁租用办公室1年的租金,2017年12月20日支付; 2021年2月支付2020年四季阳光小区文明创建购买高杆路灯等费用;零星工程情况是为解决棉织总厂历史遗留问题,2012年10月,布置原留守处党建活动室(修棉织厂路面、装修档案室等),该费用由留守人员先期垫付,公房变现后一并处理报销的;租车费情况是2018年11-12月棉织厂租车;二是自查发现企业资金账户记账不及时不规范,财务人员不专业,2021年12月已予以辞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规范做好账务处理;三是自查本中心2018年10月以来财务发现2018年12月白条支付平桥乡美林湾社区创城,规范收支行为,加强审核把关,杜绝白条支付。
6.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4)发文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和文稿草拟等工作,2023年11月巡察反馈以来,各类综合文稿均由党组书记亲自撰写,并充分听取采纳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二是分管负责人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综合文字材料审核把关,主要负责人把好审签关,避免不了解、不掌握、一签了之,经办人员把好“最后关口”,通读文稿,避免错漏字等,核查文号与发文时间,避免逻辑错误等问题,杜绝发文管理混乱等现象发生;三是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2022年3月已对相关退休返聘人员予以辞退,考虑该名同志是企业退休返聘人员并已辞退,向其通报情况并教育引导现有人员引以为戒,注重培育年轻干部,提升经办人员能力素养。
(15)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团结带领一班人“忠专实”“勤正廉”,党组书记亲自撰写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亲自谋划制定2024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体研究讨论,从根本上杜绝“内容雷同”现象发生;二是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提前告知学习研讨交流内容,留足时间做好发言材料准备,提醒避免研讨材料网络抄袭,主要负责人带头结合工作实际,示范开展学习交流研讨,不务虚不抄袭不空谈,否则及时叫停发言,截至2024年5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16人次,党组会学习研讨交流5人次;三是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2022年3月已辞退相关退休返聘人员,培养使用现有人员,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16)工作有随意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前充分酝酿所需要集体研究事项,党组会上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每次党组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监督,班子成员逐人逐项发表意见,避免随意决策,截止2024年5月召开党组(扩大)会10次;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6个破产企业党支部深入了解掌握情况,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所联系党支部,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大力推动6个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属地108人,撤销软弱涣散党支部5个,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推动恒源机械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非公企业)转到属地高新区党工委,持续加强机关支部建设;三是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要求全体人员加强党务等知识学习,提升履职本领。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亟需整顿
7.党组功能作用弱化。
(17)2023年4月以来,以班子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议事7次,党组会议仅召开1次。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制定《区工改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不再以班子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议事,截至2024年5月召开党组会10次;二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检讨,2024年3月区委提拔任用了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目前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3人,在职党员4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召开党组会议,每次党组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2024年5月以来实际到会7次。
(18)在企业党支部管理以及化解下岗职工矛盾纠纷等方面,少数党组成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如6个破产企业党支部对流动党员去向掌握不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未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攻坚克难、系统谋划,统筹做好下岗职工社保、医保、困难救助和矛盾纠纷化解,2024年春节前打卡发放困难救助,全年未发生到市以上信访事件;二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大力推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属地108人,区直工委予以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区直有关单位借鉴交流,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撤销发挥作用不明显支部5个,进一步加强其它支部建设。
8.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
(19)大额支出未经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改变过去常年聘请律师做法,切实压减支付律师费等行政成本,办公室改造工程款有领导批示,有相关党组会议记录,支付下欠工程款时未再次会议研究,分管负责人在党组会上作检讨发言;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大额支出会议研究后方才支出,自查本中心2018年10月至2023年8月财务发现大额支出未经会议研究27笔,没有发现有违纪现象,其中2笔报销凭证不完整,已立即核实并作有关处理。
(20)议事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议事程序不到位发生在离任主要负责人履职期间,2023年3月新任主要负责人履职以来能够做到规范议事程序并长期坚持;2024年4月修订完善《区工改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1月23日,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作表态发言,做到今后党组会上充分讨论,党组书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压力传导,记录人详实记录会议内容。
9.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21)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突出政治建设,2023年3月区工改中心主要负责人调整以来,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做到规范组织生活;二是1月12日,党组书记主持规范开展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受到参会指导组领导充分认可, 2024年1月23日,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1月25日,机关支部作深刻书面检查。
(22)机关党委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支部委员,2023年10月19日,免去棉织总厂支部书记兼任机关支部宣传委员职务,选任青年干部为机关支部宣传委员;二是严肃追责问责,机关党委书记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讨,机关党委组织委员作书面检查,机关党委书记带头加强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本领,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10.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23)股级干部变动未备案,如2022年2月,周某某任综合股股长,未备案。另机关内设机构股室股长出现空缺,未配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党组会研究任用综合股股长人员后正式发文,并向相关部门备案;二是加强股室管理,业务股工作暂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教育引导青年干部担当作为,鉴于原综合股股长已任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4年7月,由原业务股副股长担任综合股股长,待条件成熟,拟定2025年5月配齐业务股股长。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严不实
11.整改工作推动不力。
(2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巡察反馈第二天,就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本轮巡察整改,成立领导组,2024年1月23日,对时任主要负责人作出的书面检查在党组会上予以通报,党组主要负责人强调指出,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1月12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个人对本轮巡察反馈问题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受到参会指导组领导充分认可。
(25)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反馈指出的问题改了又犯。
整改情况:一是对组织活动无场地、“三会一课”未落实、实际难以发挥作用的5个破产企业党支部予以撤销,原支部108名党员转入属地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对五金健康大华退休职工支部建设,督促指导开展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二是2024年1月15日,“裕安区国库支付中心”代管资金账户收到本中心转入的企业资金,1月19日,两名在编在岗人员分别担任单位出纳、会计;三是少代扣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等已全部缴入区纪委指定账户,自查本中心2018年10月至2023年8月财务未发现其它应缴未缴、应扣未扣等现象;四是健全长效机制,2024年2月修订《财务支出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着力避免“问题改了又犯”。
四、强化担当,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一)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二)坚定不移推进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软弱涣散党支部坚决予以整顿,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决予以惩治,破产企业遗留疑难问题加大力度积极稳妥化解。
(三)锲而不舍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采取精准有效举措,将问题改到位改彻底,避免问题改了又犯,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更好赋能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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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工改中心党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