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处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14 10:53    来源:裕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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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20日,市委第6专项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22日,市委第6专项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一)坚持政治站位。党组坚定政治站位担起主体责任,全处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把握委专项巡察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做到真改实改,不折不扣完成好整改任务。

(二)坚持务实作风。对标反馈意见和发现问题,严肃对待、照单全收,做到真认账、真负责、真整改,把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出实招、求实效,既要整改具体问题、点上问题,又要深挖病根,将主观原因查全查准、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面整改,优化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精心组织,精细落实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自收到市委第6专项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的巡察意见后,处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区重点工程处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处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各班子成员为成员,各有关股室密切配合。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强化措施。处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梳理市委第6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逐个问题研究,逐项根源剖析,反复研究整改措施,最终制定了《中共裕安区重点工程处党组关于市委第6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和《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裕安区重点工程处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针对巡察组提出的24个问题共制定出103条整改措施,并落实具体整改责任人和责任股室,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

(三)强化调度,督办落实。处党组不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度进行调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序时要求整改的,及时进行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区委巡察办报告,推动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四)注重长效,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源头防控,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及时建立新制度,对有待完善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做到常态长效。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建立完善《区重点工程处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区重点工程处绿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三、直面问题,全面整改

(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1)学习的主动性不够,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业务会和中心组扩大会上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城市建设、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二是巡察整改期间,在支部党员大会、中心组扩大会、主题党日会议上开展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6次,撰写研讨心得24篇;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订了2024年党建、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委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在各类会上学习16次;四是巡察期间,金石湾公园项目临时用地已转为正式用地;五是正在办理南城路网工程(5条路)审图,审图意见已反馈,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了区重点处2017年以来实施的88个工程类项目,未发现存在同样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管理,明确项目前期手续不全不予开工,杜绝同类型问题再次发生;六是针对13起违法用地问题,在问题得到整改,相关人员3人次已被追究责任的同时,单位以此为反面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土地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了单位全体人员用地红线保护意识,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七是处党组书记和分管项目领导针对耕地保护红线意识树的不牢、手续不齐项目急于上马问题作出了深刻检讨。

2.履职尽责不到位。

2)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城东路已与安康路(城南大道-城东路)、宝小路(城南大道-城东路)道路形成了循环畅通道路,打通了城市“断头路”;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整改期间,全处学习研讨了《决策咨询第6期》和《裕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2022年修订版)》等,撰写研讨心得11篇;三是全面排查2017年以来建设的23条道路,未发现存在类似断头路问题;四是发挥作为建设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在每个新建项目前期阶段积极对接相关项目单位,避免与其他单位项目产生冲突;五是加强统筹谋划,对接了区规划部门,调取了全区路网规划,为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3)绿化项目设计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在处业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城市建设重要论述和《六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要求绿化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文件标准设计、施工及后期养护;二是经于2024年4月10日组织市园林处、区林业中心和有关专家对陡步河路水杉设计选树论证,经论证水杉树种符合《六安市城镇园林绿化导则》;三是2023年9月-12月集中开展陡步河路死亡水杉问题整改,12月底前已完成了对陡步河路二次补植后死亡的水杉再次更换补植,共更换水杉318棵,补植5棵,目前长势正常,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后期养护,项目负责人加强养护期内项目监管;四是全面加强项目管养,对所有未移交养护的项目按期移交,养护期内按合同约定和养护规范监督养护;五是对后续新建项目加强设计把关,组织设计方案论证3次,如天柱山路延伸段工程、胡家渡续建强电工程等。单位党组书记对分管项目前期工作的同志提出要求,在后期设计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按相关规定进行可研初设等程序。

4)开展专项整治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经调整了区重点工程处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二是在巡察期间加大了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自查力度,2023年7月-9月,巡察期间,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3次、业务会5次,自查工作进度、落实问题整改;针对11个绿化项目自查发现问题14个,并对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清单+闭环”的形式逐一对账销号,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自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加强分级分层级验收负责制,调整了区重点工程处绿化验收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任绿化验收小组组长,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及项目联系人为验收小组成员。提高单位绿化验收小组的专业性,严格按照《六安市城镇园林绿化导则》开展自验后,再向区林业中心申请区级验收;四是处党组书记在单位大会上作检讨。

(二)党组在城市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3.履职尽责不到位。

5)主体责任扛的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成员及副科级领导干部就落实“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述职;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单位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三是加大了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在全处范围开展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2次,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的讲话指示精神、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廉政风险、廉洁自律教育;四是2024年5月开展了重点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自查出风险点72个,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制定防范措施72条;五是党组成员通过对分管股室批评教育、谈心谈话,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分别开展了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股长对股室成员谈心谈话,全处共形成谈心谈话记录26份;六是2024年5月处党组书记对专题廉政党课报告材料抄袭当事人予以提醒谈话。

6)监督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通过列席处党组会、参加民主生活会、不定期会商沟通等方式,强化沟通对接。2023年11月以来,派驻组共参加党组会5次,参加民主生活会2次;二是派驻纪检组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召开并参加党风廉政专题会2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春节期间对在岗在位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开展招投标领域等专项整治;三是派驻纪检组在全面建立27份廉政档案的同时,动态适时更新;严格按照案件管理要求规范卷宗整理,派驻工作基础资料基本建立。

4.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尤为突出。

7)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法治思想、依法治国相关理论和招投标相关文件规定,并在以后的学习中持续安排;二是制定了《区重点工程处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三是2024年5月开展了重点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自查出风险点72个,制定防范措施72条,进一步增强了单位人员廉政风险防范;四是对区重点处2017年以来实施的88个工程类项目招标程序进行重新梳理,未发现其他程序不规范问题。

8)先实施后立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管理项目水平,全处学习研讨了《决策咨询第6期》和《裕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2022年修订版)》,撰写研讨心得11篇;二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管理,明确项目前期手续不全不予开工,杜绝同类型问题再次发生,如2024年下半年即将实施的高新区110KV用电项目,与项目谋划单位高新区积极对接退回交办任务单,在未完成前期工作时,不予接收实施开工;三是时任计划股分管领导针对出现的先实施后立项问题作出深刻检讨,加强对项目前期立项、可研、初设等环节的监督指导,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四是全面自查了区重点处2017年以来实施的88个工程类项目,从立项、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审计5个方面梳理项目建设流程手续完整性和程序规范性。

9)质量把控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东路(安康路-市场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在项目结算审计时扣除工程款5.81万元;二是2024年3月针对城东路监理单位在绿化验收环节履职不到位问题给予监理单位通报批评,警示各施工、监理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图纸和工程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三是通过单位业务会,集中学习了《六安市城镇园林绿化导则》《包河区园林施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单位项目联系人绿化工程管理能力;四是针对在建项目,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施工全过程管理,增加施工检查频次,加强质量验收把控,对专项整治排查的S366绿色生态科技长廊项目(二标)工程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罚款48936元,对金石湾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履约不到位罚款20万元,监理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罚款9600元;五是制定了《区重点工程处绿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六是处党组书记就城东路银杏、速生法梧胸径不合格问题约谈了城东路(安康路-市场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就该问题进行严厉批评,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严格要求。

10)养护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南城新区路网工程(含金园路)整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二是针对金园路枯死的159株悬铃木已经于2024年5月底前全部更换补植到位,目前正在对新栽植的加强日常养护;三是加强绿化项目养护管理,汲取经验,针对在建的玲珑路、胡家渡安置小区2个项目,抓好施工期间的监管和后期养护,对养护期满的牡丹路项目及时办理绿化管护移交,保证管养不脱节;四是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区重点处2017年以来实施的88个工程项目绿化养护情况,其中存在同类型苗木枯死、色块缺失等问题项目22个,已全部整改,并加强项目绿化后续管理养护,确保绿化树种成活率和养护状态;五是南城新区路网工程处分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作出检讨,警示所有项目负责人抓好项目后期养护监管;六是制定了《区重点工程处绿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中严格落实。

11)决算审计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单位业务会上集中学习了《区重点工程处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并对暂未完成结算审计的完工项目进行调度,压实了各项目联系人结算送审工作责任;二是举一反三,对66个已完工项目结算送审情况进行排查,其中38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审计,26个项目正在审计,2个项目准备送审;三是制定印发了《区重点工程处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送审责任人和报送结算审计时限,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结算审计工作流程。

12)资金使用有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相关制度和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强了财务人员责任和风险意识,明确后续单位所有资金必须通过平台支付或银行直接转账,严禁通过出纳账户代付、严禁未批先付;二是食堂餐费白条入账问题,现已补开2023年11月前税票49.26万元,2023年11月之后按月出具税务发票;经核实春天嘉苑小区分体式平板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付款税票,申报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签批日期为1月29日,系当时接近春节,事务繁忙,填报日期笔误,后要求财务在支付时加强对发票的审核,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制定印发了《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对时任出纳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调离出纳岗位处理,同时单位负责人对现任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

5.作风建设不扎实。

1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在单位党组会、中心组会议、业务会上加强了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等重要通知精神的学习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纠“四风”、树新风;二是经核实2021年4月两名工作人员到南京出差住宿实为3人住宿(另还有一人为南京市牵线招商人员),未超标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逐步退缴,截至目前已退缴2019年、2020年重复发放的双拥奖1.8万元,2022年度1月、2月、7月份超额发放的效能考核优胜奖1.28万元,2019-2021年违规发放的防火值班津贴1.79万元。三是因原财务分管领导已调离工作岗位,单位负责人对现任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

14)“三公”经费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经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目前车辆无法列入财政预算。2024年5月,经处党组会会议研究,暂停单位公车使用,原则上不再产生公车费用,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15)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办公室业务知识学习,2024年5月通过业务会学习了单位公文审批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学习,进一步规范单位发文管理;二是针对赤壁路中学项目延期问题,成立了项目推进专班组,全力推进工程进度,并函告总包单位天津三建,目前赤壁路中学项目已于2023年8月完工,8月已交付校方使用;三是对专项整治排查的S366绿色生态科技长廊项目(二标)工程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罚款48936元,对金石湾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履约不到位罚款20万元,监理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罚款9600元;四是党组书记对赤壁路中学工程分管领导和项目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业务会上就项目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多次进行要求;五是办公室主任就发文管理不到位作书面检讨。

(三)党组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16)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反馈后,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相关论述4次;二是制定了《区重点工程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区重点工程处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规范限额以下项目招标程序,建立起了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2023年11月以来,派驻组共参加党组会5次,参加民主生活会2次;四是处党组书记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作出了书面检讨,强调今后严格按照《区重点工程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办事,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

17)班子能力建设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会、研讨会等方式加强单位干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了分管领导业务管理水平;全处学习研讨了《决策咨询第6期》和《裕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管理导则(2022年修订版)》,撰写研讨心得11篇;二是严抓作风建设,在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和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中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等5次,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三是在2023年度班子测评会上扎实开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发出评议表21份,收回评议表21份,加强了干部综合素质考核。

1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了习近平在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会前制定了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召开了情况报告会,按照规定流程召开了2024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3位班子成员同志被区委组织部约谈,党组书记对3位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3位同志就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网络问题在会上做出个人深刻检讨;三是制定印发了《区重点工程处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经对接上级党组织,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不能补开,已由区委组织部对重点处党组进行约谈,重点处党组向区委作书面检查;四是提高了2024年民主生活会质量,邀请区纪委、组织部领导参会,会上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自身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民主生活会作用落到了实处。

7.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9)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区重点工程处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文件中明确了2024年重点处党建工作重点;二是建立起了《区重点工程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24年一季度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了党建工作;三是针对非党员长期从事党务工作问题,已将党组会会议记录人员由非党员调整为中共党员;四是将党建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将党建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全年工作要点,提高对于党建工作认识。围绕单位项目建设中心业务工作科学安排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如2024年4月,在玲珑路项目工地上成立了临时党支部。

20)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重点工程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文件,明确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记录工作由纪检委员负责,相关会议记录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记录;二是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单位项目建设业务工作,在党员议事、四下基层等内容中,开展了到在建项目工地开展调研、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为企业解决工程款拨付难题等活动;三是排查了12份2022年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发现类似材料抄袭问题;四是党支部书记就2023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网络问题,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

(四)党组在巡察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8.整改落实有欠缺。

2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新一轮巡察中重大问题整改均由党组书记牵头,由班子成员兼任整改办主任;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巡察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通过在处绿化工程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等文件,进一步领会了中央、省市区有关巡视巡察整改文件精神;三是自巡察反馈后,处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7次、业务调度会9次,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四是处党组书记就整改台账中的问题未牵头整改作出了书面检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进,落实主体责任,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牵头整改。

22)监督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组参加党组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2次,强调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逐项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先后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次;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督促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三是2024年5月初,派驻组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项督查,针对未整改问题提出要求,监督推动整改。

23)成果转化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扩大会、巡察工作专题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针对违规发放的公积金,已与所在单位及当事人多次沟通对接磋商,发函2次,现已追缴到位;三是股级干部任命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股级干部任命经民主推荐等程序后再由党组会研究任命并公示;四是针对项目超期竣工问题,因施工单位导致的,在结算审计中予以扣除违约款,例:凤凰苑二期项目扣除施工单位延期违约金880万元,淠河学校项目扣除施工单位延期违约金14.66万元;针对赤壁路中学工期滞后问题,抽调人员成立了项目推进专班,并函告总包单位天津三建,要求按合同履约,目前赤壁路中学项目已完工交付校方使用,超工期问题出具说明,因施工单位导致的,在结算审计时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五是针对胡家渡安置小区一期续建工程检查时现场无监理人员问题,发现问题后,立即加强项目人员在岗监管,后期未发现不按合同履约现象;六是处党组书记约谈赤壁路中学工程分管领导和项目股室负责人。

四、强化担当,持之以恒

目前区重点工程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2个整改问题正在推进。下一步,我处党组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动市委第6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股室、责任人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点,对照整改台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招投标领域问题等方面的问题整改事项,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落地见效、每个反馈问题都整改到位。

(二)盯紧重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整改措施实不实、整改标准高不高、整改成效好不好,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确保整改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台帐管理,对反馈问题再梳理、整改措施再细化、整改责任再压实,确保“一事一策”整改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特别是针对市委第6巡察组巡察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与完善。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64-3952297;

邮政信箱: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十楼;

   编:237000;

电子邮箱:448911740@qq.com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党组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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