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7日,五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派驻交通局纪检组组长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组织人事领导担任。
(二)分解压实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听取汇报。对照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党组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落实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认真反思总结,在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汲取教训,找准体制机制上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精心组织,精细落实
党组主要负责人做到“五个亲自”,每月按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牵头抓整改日常工作的班子成员每半个月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直面问题,全面整改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推动城管体制改革不到位方面问题
1.理论武装工作抓而不实
(1)一是学习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月29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内容;二是科学编制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三是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安排研讨交流4次,专题调查研究1次,专家授课1次,并联系实际工作组织;四是已组织对班子成员2018年以来学习笔记进行全面检查,对学习笔记记载内容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符且学习不认真的五名班子成员和对学习不认真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了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计划中安排交流研讨不少于4次,并结合实际工作组织;二是已经自2023年7月起,每月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一篇论述,及是跟进学习习近平关于本部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指示精神,2024年3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讨;三是已出台《裕安区城管局关于小区车辆乱停和环境卫生管护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裕安区城管局(支队)关于开展路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小广告治理方案。专项整治中,摸排小区存在34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主城区54条道路66个路灯问题整改到位,小广告治理初见成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安排并落实了近两年主题教育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和归档;二是已对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支部在主题教育期间检视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推动了教育成果转化;三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中,群众公共利益诉求转化落实行动等未开展机关支部、未按照专题教育要求开展查摆问题的二三大队和中环洁支部进行调查,并对4名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2.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不力
(4)管理考核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2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派驻执法大队与区城管执法队伍统一管理事项,会议确定建立统一效能督查机构,统一制定各大队、中队管理职责,要求办公室制定《《裕安区城管局(支队)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二是城管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在省统一部署下正有序进行,将依据《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已制定《裕安区城管局(支队)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对各大队、中队实施了统一的考评与管理;四是整合局机关和支队效能督查考核人员,由解进东同志任效能办主任,胡群、王碧玉为工作人员,下一步将成立新的督考中心,专司效能督查与日常考评工作。
(5)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2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派驻执法大队与区城管执法队伍统一管理事项,会议确定平桥中队、小华山中队归市派驻大队领导,新安中队、城南中队归区大队领导,目前依据《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将对执法队伍进行全面融合,统一归属地领导和管理;二是已统一制定大队工作职责、中队工作职责;三是已落实统一考勤、请销假和车辆管理;四是已实行统一年度考核管理统一效能督查。
(6)齐抓共管合力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2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派驻执法大队与区城管执法队伍统一管理事项,会议确定平桥中队、小华山中队归市派驻大队领导,新安中队、城南中队归区大队领导,目前依据《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办公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将对执法队伍进行全面融合,统一归属地领导和管理;二是明确各大队中队工作职责,完善了大队中队议事制度;三是已开展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摸排,共排查党组织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或同一单位的6人,党组织关系转出5人,转入1人,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已实现鼓楼、西市、平桥3个大队中队合署办公,大队中队已全部实施统一管理机制,下一步将融合成为一个中队,归属地综合执法大队管理使用。
3.文明城市创建成效不足
(7)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对热点问题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物业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考核办法,实行月季年综合考评,实施“红黑榜”奖惩措施,摸排小区存在34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对流动摊点群管理,按照市城管局统一部署,对举报583个问题处理完毕。对路灯不亮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主城区54条道路66个路灯问题整改到位。对小区卫生不佳、车辆乱停乱放,春节前结合消防整治活动统一组织,对油烟污染,建立基础信息台账1352户,每年安排100万元经费,要求用户按时清洗、更换过滤棉蕊。对渣土车带泥上路,通过宣传教育、源头管制、集中整治进行系统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二是针文盛街路边摊点、滨河菜市场周边等乱象,成立专班,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已移交属地常态管理;三是联合大队加大了巡查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冲洗工作,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检查工地冲洗设备30余次,检查渣土车300余辆,发现带泥现象3起并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对渣土车带泥上路管理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精细化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支队已针对流动摊点管理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市局出台的流动摊点群管理办法,对辖区41个摊点群进行全面梳理,实施分类管理;二是各属地大队开展了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现场办公、邀请群众参与等方式,群策群力,逐一消号,共解决难点堵点问题;三是成立了工作专班,解决响洪甸路夜间占路经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万华佳苑等摊点群长期扰民等问题;四是加大错时值班力度,强化巡查监督力度;五是全面排查辖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安全隐患、摊点群长期扰民问题,开展整治;六是对万华佳苑等摊点群管理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
4.依法行政工作有短板
(9)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执法培训计划,开展执法业务轮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以案卷范本为基础,统一执法文书,提升案卷质量,截止目前,已开展培训1期40人;二是已建立执法办案群,畅通执法办案指导和交流渠道,及时、精准和指导执法办案,运用执法文书和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达100%;三是已对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排查,总计13份,整改问题2个;四是对存在问题案卷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切实增强执法责任意识。
(10)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已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一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盖,以党建引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二是已向编办申请引进专业人才,已聘用安徽冠楚律师事务所甄宜明为法律顾问,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法制队伍建设成效;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执法必普法,强化以案释法能力,已编制典型以案释法案例,通过网上公开和现场普法执法方面,不断提升普法释法执法成效;四是2023年度全局副科级以下事业人员考核获优秀档次32人,其中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占28人,严格按照日常工作表现特别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11)推进智慧化城管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推动城管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制定智慧化城管建设五年规划;二是2024年已上报预算新采购执法设备约40万元,因区财政紧张未通过审核。受我市城管队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预计近几年无法实现。今后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满足新形势执法需求。当前全局每个中队保持拥有2台以上执法记录仪,基本上能够满足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需求。
5.履职尽责有差距
(12)物业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物业服务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红黑榜”的作用,奖惩分明;二是举一反三,研究制定了《裕安区城管局关于小区车辆乱停和环境卫生管护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裕苑、南河别墅等小区、日常管理脏乱差的郁金苑等小区以及车辆乱停放的兰花苑等小区落实包保责任,整改到位;三是已送审区委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即将成为我区物业管理第一部规范性文件;四是已科学规范落实物业诉求办理流程,进一步充实管理人员,强化群众诉求办理力度;五是对物业管理不力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免去其物管中心主任职务。
(13)环卫作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考核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已于2024年3月1日对环卫考核评价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新修订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属地分管领导工作职责;二是自4月份开始,按新的考核办法组织环卫考核,日常督查由每日一次为每日两次,考核样本由7个路段增加到12个路段,考核时间每日2小时增加到每日4小时,考核结果全部运用到环卫作业费兑付;三是3月21日党组会通过了修订完善的考核评价办法;四是针对考核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由环卫所于统一考核前对成员单位发函,环卫部门及时作出调整。
(14)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3月1日召开党组会,统一了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二是垃分办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已研究制定《裕安区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四是已实现108个小区垃圾分设施建设全覆盖。
6.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力度不够
(15)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南河广场、坤元大酒店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同时,各大队对辖区内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落实日常巡查检查、隐患整改、复查措施;二是已对农村及城镇临时摊点群燃气安全排查台账进行全面核查、整改,杜绝违规使用可调式减压阀等问题,并会同属地应急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三是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察(检查),进一步压各大队中队、物管中心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整治方案和部署要求等落实物业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整改等具体工作任务;四是已制定出台《裕安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提升裕安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元月26日在全区开展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整治小区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车进梯入户、楼道堆放杂物、消防器材问题等288个,并进行全面整改。
(二)聚焦主体责任有差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16)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已于2024年元月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区城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裕城发〔2024〕5号)文件;三是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科学防控措施,上报局备案;四是已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1月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7)“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进行部署要求;二是11月以来,班子成员已对办公室、党建股、宣传股、法制股、财务室、环卫所、物管中心、市容股负责人和大队中队长广泛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并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确保廉政谈心谈话发挥实效;三是局党组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批示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到联系支部开展党课教育,到联系点开展现场办公,共研究解决8个方面重点问题;四是研究制定了落实“四下基层”工作方案,实现长效管理。
(18)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已制定《裕安区城管局(支队)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裕城管〔2024〕18号)文件,对各大队、中队实施了统一的考评与管理;三是班子成员下基层一线开展谈心谈话、党课教育、警示教育形成常态,严格落实每月效能督查制度;四是重新制定了大队长工作责任,中队长工作职责,并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由基层统一管理使用。
(19)监督责任履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局党组会工作机制;二是派驻纪检组结合区纪委监委派发的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和各单位工作实际,常态化对派驻开展监督调研、警示教育、监督检查;三是已于2023年11,2024年4月分别两次更新完善廉政档案,强化日常监督基础性工作;四是派驻纪检组与局党组协同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个别人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处置,对全局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逐一进行处理,6名同志已经主动辞职,另1名同志与局签订招商协议暂时保留身份。五是派驻纪检组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严格执纪问责,近期已办理或督促办理丁集大队郝某某公车私用案、韩摆渡中队张某某酒后驾驶案、韩摆渡中队胡某某违反局《办理婚丧喜庆备案制度》规定。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对各项资金支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杜绝不全理开支和报账手续不全现象出现;二是已在3月19日举行的财经工作培训会上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的问题》、《裕安区城管局固定资产按理办法》、观看了《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防控》视频;三是局党组已对大额资金提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大额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提供支付清单、对白条支出进行情况说明,同时按照审计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四是制定机关物资采购办法;五是2022年4月用车油费报销附件中有2023年油票问题,系疫情防控期间,经局主要领导安排,用个人车辆为苏埠镇提供应急保障用油支出,在报销时因原始票据单位名称为个人而非“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补打的发票造成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责任人谈话提醒。疫情期间局仅使用其1人车辆,未征用其他车辆。
9.工作作风不严实
(21)机关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3月1召开局党组会,明确了制度建设责任,安排部署制度建设任务;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制度建设进行认真疏理,重新制定制度4个,修订完善2个,废除3个;三是局长唐德明同志在城管局作风效能建设大会上就落实各项制度提出要求,将新制定和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纳入日常效能督查,将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四是已对2023年2月以来发放超进加班费进行复核,共排查14人次,多发加班费650元,正按规定从财务扣回,对自查发现问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五是对执行《发放超时加班费实施细则》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2)干部作风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将作风建设作为《裕安区城管局(支队)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重要内容;二是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推深做实党员干部“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和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争当不少于两个先锋岗位(措施);三是制定了《城管局公文办理制度》,明确了文件收发管理责任;四是对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与2020年内容完全一致、并与《区城管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文件重号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已对占道经营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城南大队采取劝离说服、小华山大队加大巡查频次、平桥大队采取晚间定点值守、西市大队每天受理置40起、鼓楼大队严看死守保皖西学院周边畅通,形成常态长效化管理;六是将占道经营管理情况列入效能督查内容,截止5月份,已开1次专项督查。
(2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7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安排在党员中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专题学习,并在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研讨;二是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安排学习习近平关于《做好城市工作的基本思路》的论述并开展专题研讨;三是已重新制定了大队长工作责任,中队长工作职责,并将其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计划;四是云路街等重点路段路边烧烤油烟排放问题已基本解决,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经过窗口近10个月跟班学习、已熟练掌握窗口工作业务流程和办事规则,胜任了工作,并在2023年度被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明显
10.(24)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已在2024年4月22日进一步学习了民主集中制规定;二是局党组已在2023年8月集体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裕安区城管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自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底,对涉及“三重一大”的96个重要事项,共召开党组会23次进行研究决定;三是已对2018年至2022年党组研究决策的事项进行全面摸排,共召开党组会研究工作102次,6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不到位,决而不行,其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法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现已落实,对2019年审计整改时召开4次党组会议落实不到位问题,局结合前任局长离任审计发现问题一并进行整改落实;四是排查出在编不在岗7人,6名同志已经主动辞职,另1名同志与局签订招商协议暂时保留身份;五是对落实党组决定不力,2023年1月研究安排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至8月份仍未落实到位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强
(25)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领导班子于2024年4月2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促进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工作常态提升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已于2023年9月、2024年元月分别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三是已制发《关于调整区城管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四是截止目前,班子成员全部落实到所联系支部或所在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课教育和解决问题活动;五是党组书记对党建联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5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6)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城管局于2024年元月19日,高质量召开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出了辣味。会前,局党组书记唐德明同志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二是收取了黄某同志2022年7月—2023年3月补交的党费60元;三是对2018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进行彻底排查,党费均按标准及时收缴到位,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是:对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的邓某作除名处置,对参加组织生活较少的徐某某已转移组织关系,对因工作调到外地的4名党员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利用支部撤并或转移组织关系来解决,对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的李某某责令检查;四是一大队组织生活会记录仅有自我批评,实际上是会议记录人员图省事,将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进行汇总记录,没有逐一记录造成的,机关党委已对责任人张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对李某某参会不签到,组织意识淡薄行为,责令检查;五是离职党员黄某关系已于2023年9月转到居住地中市街道小南海社区金安丽景苑小区支部,中环洁支部已将此情况函告金安丽景苑小区支部,对黄某2021年至2023年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处理。
12.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
(27)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在2024年2月29日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对《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组干字〔2021〕143号)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党组于2024年4月22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三是对2021年8月4日以来提拔的干部进行全面排查,8月4日以来,共提拔股干部3批,4人,2批3人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到位;四是成立了城管局组织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具体事务性工作,对2024年拟提拔的股级干部4人,严格按照动议研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审核备案程序办理。
(28)未严格落实干部轮岗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在2024年2月29日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对《裕安区区直机关中层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裕办〔2014〕35号)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班子成员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在全局,对全体干部任职年限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必须交流轮岗人员15名,应当交流轮岗人员5名,局将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一并处理,目前正在酝酿之中;三是建立干部任职年限电子档案,由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底梳理,梳理情况报分管领导提交党组会研究,统一进行人员岗位调整。
(四)落实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足
13.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
(29)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元月16日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强化领导班子抓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思想认识;二是扎实抓本次巡察巡察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调度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办公室全力推动;三是班子成员于2024年2月1日研究通过《五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城管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四是局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4.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30)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2017年巡察反馈问题15个,已彻底整改到位13个,未整改到位2个,经过近期努力,未整改到位2项已整改完成;二是对全局7名“在编不在岗”人员逐一进行处理;三是已制定2024年度党务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员发展业务培训;四是已完成近5年来新发展党员档案检查,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边改边犯的支队支部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责令检查,中环洁支部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重新调取了2名党员个人征信档案。
(31)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1月财务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2020年财务审计反馈问题9个,至2023年9月,已彻底整改到位6个,未整改到位3个,已列入本期邱和远离任审计一并整改到位;二是已厘清暂借款90万元系2012年由我局暂借给时平桥工业园管委会园区建设使用,我局已向高新区管委会发出催款函,目前正同高新区一起协商,拟通过区财政局进行经费划转或高新区直接偿还借款来解决。应由个人承担的2016-2019年工会会员会费XX万元已按年度测算到人并全部补缴到位;三是办公室、财务室对近年来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我局固定资产已全部入账,新安、小华山、月亮岛大队规范化建设采购10.9万余元设备已督促属地登记入账;四是2024年3月21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制定《裕安区城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裕安区城管局物资采购办法》(裕城管〔2024〕15号),明确了从物资采购到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固定资产闭环管理;五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令检查。
15.长效机制未建立
(32)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财务室对近年来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发现固定资产未入长系两个方面原因造成的,一部分是为基层中队配备执法设备,已督促属地登记入账,一部分是由市局拨款给执法支队配备的执法设备,由区城管局代为支付款项,应由市局登记入账;二是“城管人员接收违章建筑户现金”发生在大拆大建时期,近年来随着大拆大建任务减少,局仅安排1-2名工作人员交由征补办使用管理.2017年巡察反馈此类问题,责任人主动退还违规资金并调整了工作岗位。近年来,局加大了警示教育力度,开展了党组书记对二级机构负责人集体监督谈话、重大节日廉政谈话、“七一”大会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警示活动,防止腐败问题发生;三是已建立《城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长效常管,彻底堵塞漏洞。
四、强化担当,持之以恒
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我们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余下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在整改过程中坚决不走过场、不敷衍塞责,确保在后续时间内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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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城管局党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