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五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1-14 16:29    来源:裕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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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731日至9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818日至9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原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建设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94日至927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原区乡村振兴局进行了巡察。20231115日,区委第一、第三巡察组(因机构改革)向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整改自觉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树牢整改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方案,定期梳理盘点研究,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和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坚定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最严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和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主动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领责任股室认真落实整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7次,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116日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反思问题成因,深刻剖析深层次根源,准确把握问题症结,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

反馈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落实新时代党的三农工作要求不够细致。

1)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11月至今,累计召开党组会议18次,分别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20231212日,学习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21223日)、党的二十大报告。20231228日,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2024311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二是制定了局党组成员2024年专题调研计划,全年计划专题调研8次。截至目前,已完成调研报告5篇,分别为:关于裕安区粮食生产存在问题与对策的调研报告、关于发展稻虾田再生稻增加粮食产能的调研报告、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调研报告、裕安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状及建议、关于裕安区皖西白鹅产业存在问题和解决途径的调研报告。

2)政策传导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2024129日印发《关于要求进一步做好上级布置任务认真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布置任务,及时快速传导相关政策。  二是20231229日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集中统一学习《裕安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裕安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对与上级要求有出入的具体事项进行核实,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纳入新建立的监管平台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管平台,与村委会监管平台为同一个平台,由乡镇三资代理中心负责监管三是20241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督促各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审核系统录入情况,对村级资金、资源、资产账目等情况通过监管掌握情况,截至9月份,全区2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实现经营性收入64393028.26元(村均经营性收入227537.20元);集体资产总额1178782815.63元;综合土地资源2244009.03亩;签订并上传合同265份。

3)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411日起,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由1名执法副大队长牵头负责把关审核,2名业务骨干配合,逐步提升执法卷宗质量。截至109日,20249件卷宗均已审核把关。二是2024112--14日,组织了法规股、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杜绝再出现货值计算错误、未制作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等不规范现象,并建立了长效机制,以后每年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60学时,2024年已培训30学时。三是已于229日,对近年来23个一般程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卷宗进行了全面复核,查遗补漏,规范文书制作。从202411日起,执行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新版执法文书。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

4)农业基础工作仍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由农开处牵头,组织乡镇申报,已建立《2024年全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库》,纳入项目306个,总投资23620万元。已下达三批次65个农田水利项目,投入财政资金3050万元。江家店镇龙门村马大岗提水渠已完成渠道清淤、泵站检修,同时把龙门村列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待省市批复后实施。二是下发《六安市裕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人员分工,定岗定责,制定《裕安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方案》,邀请省专家到现场指导4次、市农质中心专家现场指导3次,派出3名工作人员参加省级集中培训,截止109日,实验室已经完成121个样品检测工作三是经向全市其他6个县区了解,因土壤检测数量有限、实验室维护费用大、检测成本高,全市只有霍山自行开展检测,其他5个县区实验室停止使用,均委托第三方开展检测。下一步,我局将规范开展好土肥相关检测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严格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加强质量管控,确保检测质量。

5)推动农业产业化品牌化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裕安区茶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明确我区茶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出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皖西白鹅产业发展工作任务,分别确定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抓好任务落实。二是出台《六安市裕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皖西白鹅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支持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23年我区胜缘食品、鸿源食品等6家企业被认定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44月,司辰禽业、红新禽羽等35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239月,组织人员对全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走访,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为红新禽羽、宇翔羽毛、大龙羽绒、展羽生态农业等企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帮助企业稳定生产。三是2023年先后招引落地徐集镇速冻食品生产线、鸿达预制菜、皋申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示范园、北大荒集团社会化服务、新安镇蔬菜产业园、紫荆花农作物秸秆收储综合利用、裕安区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等项目。截止202410月份,招引了裕丰牧年产30万只种鹅和年孵化1200万只鹅苗、年产10万吨果汁生产加工基地、腾辉粮食烘干、马家庵梦乡情项目、水禾田园项目、宇尚农产品加工项目、振健羽毛、云翔羽绒、白鹅示范园项目,总引资额10.95亿元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农业会展活动。1月份组织徽六茶业、胜缘食品、展羽农业等多家企业参加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上海交易会,徐集镇代表六安市就地方名优特产徐集花生糖作专场推介;5月份,食用菌产业龙头辉源生态农业参加第六届中国森林食品上海博览会展示交流活动,裕安香菇被组委会评为金奖产品。6月中旬,组织多家农业企业参加上海五五购物节·皋品入沪六安周展示交流活动,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全力推动本地电商平台幸福淘购在松江区文翔路388号设立裕安区农产品上海市运营中心,占地总面积2550平方米,于20238月底正式营业,目前已入驻裕安名优农产品16大类1000多个单品。

6)部分工作时效性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安排对2022年小麦赤霉病防治工作严重滞后进行调查,经查,2022年全区小麦面积20万亩,统筹各级小麦赤霉病防控资金318.4万元。在防治适期内共采购发放防治药剂共172.4万元,防治面积15.83万亩;给予农户和社会化防治服务补助73万元,共12万亩。另有中央财政后期(2022429日)下达的73万元,未及时用于当年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而是用作防治储备用药,于20229月公开招标采购防治药剂,用于下年度的小麦赤霉病防治,造成部分批次防治资金使用滞后。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已于522日对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全力抓好2024年小麦赤霉病防控处置,提前做好小麦赤霉病防治谋划工作,制定《六安市裕安区20232024年度小麦、油菜重大病虫害防治预案》,并于3月中旬制定《裕安区2024年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方案》和《裕安区2024年小麦赤霉病防控技术方案》。2024年全区已筹集小麦赤霉病及小麦一喷三防资金309.6万元,用于小麦赤霉病防治药剂采购和防治补助,全区小麦防治资金每亩13.3元,资金使用方案已印发到各乡镇,成立6个督导组,督促乡镇组织实施,411日在顺河镇召开全区小麦赤霉病防控现场会和技术培训会,开展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指导,防治窗口期对各乡镇防治工作一日一调度,430日全区小麦赤霉病防治工作全部完成。三是2023121日印发了《裕安区开展农机集中年检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乡镇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农机集中年检工作;摸清了拖拉机、收割机底数,建立了台账;区农机中心开展送检下乡服务,已在乡镇开展集中年检工作19次,同时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把农机年检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机手、农机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发放宣传资料,落实机手主体责任,增强机手年检意识;区农机中心联合区农业综合执法队常态化开展农机年检执法检查,经常深入农机合作社、田间地头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教育机手主动参加年检工作。截至目前,我区牌证管理农机实际保有量达1472台,共年检1043台,其中大拖拉机1070台,年检842台,收割机397台,年检196台,变型拖拉机5台,年检5台,年检率达70.9%。关于2023年农机年检率低问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已对农机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具体负责同志作出书面检查。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7)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1226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和论述,听取并讨论2023年度工作报告,局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就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发言,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并强调要求。20242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工作要点。20248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局2024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汇报,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并强调要求。202481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生猪屠宰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视剖析。二是2024228理论学习中心组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内容。三是对不熟悉纪检业务越权处理胡良宝的经办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更换较为熟悉纪检业务的工作人员协助做好纪检监察方面工作。对2018年以来受到谈话函询、党纪政务处分的30名党员干部处理程序,逐一核查,未发现类似违规处理现象。

8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在《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明确: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人员每年就党风廉政工作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长期坚持。2024年已谈话15人次。三是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开展了检视分析;20231228日,派驻纪检组组长在党组会上开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20243月对本单位所属14个股室进行廉政风险点再次排查,排查出风险点29个,建立台账。

9)责任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311月以来,班子成员已与分管股室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二是因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19名党员干部在所在支部作自我批评,深刻汲取教训的同时警醒警示其他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严守规矩。三是202311月以来,党组书记对新任职班子成员开展任职谈话2人次,和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人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四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回头看20242月至3月对本系统全体在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排查。经查,有4人存在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其中2人已注销,1人因下派到村任党支部书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正在履行变更手续,余下1人未注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本人因身体原因,正在办理病退手续。五是对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的14名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区派驻纪检组对3人立案查处,3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0)公务接待费用远超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原则、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所有公务接待须经办人填写《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呈批单》,经局分管业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同意,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安排。经统计,202411-2024930日,全局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5.88%。二是由局办公室和局财务股按季度对全局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查并公示,确保公务接待费用在预算可控范围。目前已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公务接待情况核查公示。三是核查反馈意见点出的两笔餐费支出情况,超出部分已由经办人退交至局财政账户。同时举一反三,已对2021-2023年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全面排查,对除去其他支出,招待费仍超预算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对时任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1)公车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原则、申请程序,规范单位车辆管理。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局属公务车辆使用派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据实登记车辆出行次数和行驶公里数。5张副油卡已停用,主油卡由局办公室专人管理。经核查副油卡使用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三是对公车非定点维修进行核查。经查,我局农技工作使用车辆(车牌号:皖NN110J)为特定车型(依维柯),在我局未招投标确定定点维修场所之前,一直在开发区玉凤汽车配件经营部保养、维修。20216月、9月,农技用车(车牌号:皖NN110J)在开发区玉凤汽车配件经营部维修的费用合理,20219月份后纳入局定点维修。

12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129日、223日局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经调查,20226月孙兴国劳务搬运费2900元、20235月清理河道劳务费1800元两笔经费为两个年度禁渔期内清理河道三无船舶丝网等雇工搬运及运费支出,因是临时雇佣的农民工,最终以领据结算。关于20221月、20232月分别报销位于金安区政府内的金安区永辰文印中心文印费2.55万元、1.55万元,因六安市金安区永辰文印中心注册地址为金安区政府院内,实际在金安区政府院内和裕安区政府院内均有营业点。该两笔费用业务实际发生地均在裕安区政府院内文印中心,相关单据、附件齐全。同时局财务股对近两年支出票据进行梳理核查,未发现白条违规支出情况。三是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以上两项支出事项分管负责人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通知》,对财务报销、审核等程序进一步明确。  

5.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3)招投标程序不正规。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办公室、涉及招投标项目业务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招投标专班,针对招标事项,实行一事一议,规范决策。二是复查2021年办公室维修,经查:2021年,根据区政府机关事务中心安排,区农业农村局需集中办公,因办公需要,对原农机局办公区和原农委办公区进行维修改造,采取边搬迁边改造边维修,工程量很零星,相关程序未能及时履行。已对项目实施前未及时履行程序的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局党组书记已就相关问题在党组会上作出检讨。经查2020年分路口镇高标项目档案,该项目开标时间922日,中标公示时间924-27日,因中标单位未及时缴纳代理费用,导致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1015日。经查询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管平台(该平台数据资料一旦上传、不可逆改),1119日上传至平台的开工令是1015日发出,1016日开工。纸质档案中存放的105日开工通知书是监理单位督促施工企业开工出具的,后被施工企业误放在竣工资料中。三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近年以来的招投标情况进行核查,建立2020-2024年高标项目招投标管理台账,暂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四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招投标全流程进行明确规范。

14)建设项目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农开处牵头组织复核工程量、核算工程款,多付的工程款84762.54元已于2023830日退缴区财政局二是核查后勤官家庭农场高标项目验收情况,审核单位现场收量正确,程序合规。但在录入过程中梯形渠锁块全部按3块板计量,导致审核差距较大。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责令审核单位(六安市厚灵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说明原因、作出检讨,同时罚款2000元。三是已排查2021-202221个高标项目验收审计情况,截至目前,完成结算审计项目2个,暂未发现问题。四是印制《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导则》800册,学习贯彻导则精神和要求;印发《2023年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级初验工作方案》,对验收组织、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问题整改、验收纪律等内容给予明确;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接受省专项审计、区委专项巡察。

15)产业到村项目后续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20239月至20241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部署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二是针对罗集乡、丁集镇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对罗集乡、丁集镇分别下达整改督办函。两乡镇分别就问题成因、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写了情况说明。罗集乡积极寻求补救措施,已采取农光互补形式,确保资产收益;丁集镇已督促企业对废气、废水、固废采取环保措施,已经环保部门备案。三是202311月印发了《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到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3月由原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对2013年以来的扶贫、衔接资产建成的到村产业项目进行了集中排查,共排查项目367个,发现问题5个。其中阶段性闲置2个,为独山镇抹茶加工厂及独山镇抹茶加工厂冷链设施项目;资产受损1个,为单王乡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少量受损;收益未到账项目2个,为丁集镇丁南居委会饲料加工扶贫基地及顺河奶牛养殖扶贫产业园。已要求乡镇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3个(单王乡大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一期受损已于5月中旬恢复;丁集镇丁南居委会饲料加工扶贫基地2023年收益10万元已于424日全部到账;2018年顺河奶牛养殖扶贫产业园董滩村2023年收益6万元已于54日全部到账),持续推进整改2个(独山镇抹茶加工厂及独山镇抹茶加工厂冷链设施项目,目前已完成运营前调试)。

6.工作作风不扎实。

16)存在特权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202310月辞退办公室保洁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办公室保洁。二是20231228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讲话精神,深化对特权思想危害性的认识,引导领导班子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相关班子成员就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出了深刻自我批评。

17)工作缺少统筹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2024218-22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相关股室、经营主体代表、镇村干部代表围绕粮油生产、社会服务(农机化)、畜牧业发展、果蔬茶业发展召开了4场恳谈会,对全年工作进行谋划,结合农业工作时令特点,抓好重点工作指导统筹,杜绝不同类型业务同天在同一乡镇开展现象。二是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用车申请报备,各股室确需下乡开展工作用车的,需提前一天经局业务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登记统筹派车。

18)部分工作应付了事。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雷同问题,分管同志已就相关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核查各部门2023年度工作总结,未发现抄袭雷同现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文稿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对文稿质量、审核把关等作出明确要求,杜绝抄袭和雷同现象。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7.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9)局党组会和领导班子会混开。

整改情况:一是2024119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根据议题议事需要,分别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领导班子会,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议题等方面作出严格界定,杜绝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表态现象。202312月至202459日,已分别召开党组会18次、领导班子会6三是65日,局主要负责人已就会议混开问题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作自我批评。

20)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充分酝酿。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准备工作,202312月至今累计召开党组会36次,均至少提前2天收集会议议题、至少提前1天将全部议题和会议材料送达到每一名党组成员,确保会议酝酿充分,议题决策意见集中。二是严格规范会议程序,民主集中决策,执行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对上会议题事项全面发表意见。202311月份以来,未出现党组书记先发表意见、议而不决、班子成员只对自己分管的业务事项表态现象。

21)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115日、机关党委于130日、各支部于18日至126日期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进行系统学习。二是7名党员班子成员除一人因公外出外,其他6名同志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在民主生活会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会议方案,对会前学习、谈心谈话、问题查摆、批评与相互批评、会后整改等作详细安排并严格执行。116日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7名党员班子成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四是15日,对10个支部书记进行了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对组织生活会各环节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系统讲解要求。113日至126日期间,联系支部局班子成员或机关党委委员到会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点评,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程序和质量。五是局主要领导在116日召开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次数较少进行了自我批评,联系农技推广中心支部的领导班子(已退出领导岗位)126日在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就2021年、2022年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自我批评。2024517日,局党组书记对提批评意见不严肃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其本人已125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

8.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22)部分支部名存实亡。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书记于2023121日对老干部支部书记和水产公司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进行深刻反思,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水产公司支部和老干部支部已于当月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202312月以来,老干部支部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3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党建联系点领导上党课1次;水产公司支部已召开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党建联系点领导上党课1次。二是确定班子成员张继如同志联系指导老干部支部、水产公司支部党建工作,明确党建业务熟练、相对年轻的章涛同志作为老干部支部党务工作者,规范支部活动开展、及时做好活动记录。三是老干部支部对常住外地党员开展推送学习链接、发送学习提醒7次,督促搞好理论学习。

2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1月,局属各支部陆续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自评、互评,综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为民作用发挥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民主评议评定等次。二是2024年以来,局效能办已开展效能督查2次,结合市、区效能督查,印发效能通报5次,处理34人违反效能事项,责令违反效能规定4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农机中心和园区办)向局党组做深刻检讨,扣发相关人员10%月绩效工资。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亮身份、亮作为、亮担当。

9.机构队伍管理不规范。

24)超职数配备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一是对拆分的局机关内设股室按照三定方案进行合并,对超职数配备的股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对农业产业化中心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区分不同情形进行了相应处理:对属于区政府规范任命的万长兵、胡化如、朱建华、王康4人予以说明,保留原职务。对涉及违规任职的9人,区农业农村局已于2024523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免去相关人员职务;区委组织部已对时任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就违规任命股级干部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工作人员提供人员花名册时,填报吴菡、李修峰2人职务信息不严谨造成误解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核查清楚情况,530日,局党组书记对时任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尚未配备到位的内设股室负责人,将结合机构改革,根据股级干部任职资格条件、选拔任用程序,逐步配备到位。二是印发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全局分8个组,对乡镇和局机关、各股室人员开展考核,将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和机构改革要求,逐步将人员调整到位三是20246月选拔任用局总工程师,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按规范要求分别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5)对乡镇农管站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经排查,我局从乡镇抽调人员12人,乡镇农管站人员被乡镇安排至其他岗位人员17人,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及规范抽借调人员工作要求,截至20249月,已全部清退到原乡镇。因乡镇机构改革,原三权在上的乡镇农管站事业在编人员已于20247月全部划入所在乡镇,原乡镇农管站机构撤销,职责由乡镇新设立的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服务中心人员配备由乡镇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统筹安排。

26)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22日,局人事股及分管负责人对《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和讨论,熟悉了选人用人程序和操作规范。二是对任现职超10年未交流轮岗的乡镇农管站长进行了摸排,共有单王、罗集、狮子岗、城南、分路口、青山6个乡镇农管站长未交流。因乡镇机构改革,原乡镇农管站机构撤销,乡镇农管站长职务自然免去。我局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无任现职超10年未交流轮岗人员。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局股级干部任命严格参照《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组干字〔2021143号)执行,规范履行动议研究、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审核备案等程序,接受区人事管理部门审核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四)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10后半篇文章不深不实。

27)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站财政预算已于202311月纳入局财务统一管理;二是委托六安市信华会计事务所对该单位2018年以来的财务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已出,发现的问题涉及债务、固定资产以及其它问题等三个方面6个问题,问题主要为会计做账不规范,未发现不合理开支和违纪问题;目前已就审计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整改到位。三是区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账目全部纳入机关统一管理。

28)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2021年以来,局发文任用股级干部17人,其中5人未开展民主推荐和公示。局党组已于20231212日召开会议研究,对包含此5人在内的相关人员停止任职,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和机构改革要求规范选拔任用。二是202312月局党组研究调整城南镇农管站站长,严格执行了人选酝酿、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明确由人事股万良珍负责,对选人用人资料一人一档进行收集归纳,人员选拔任用到位后,相关资料档案袋由经办人和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存档。

29)追责问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调查,202112月区纪委已安排派驻纪检组对相问题进行初核20223月,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建议本案了结。

 

反馈原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建设中心党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贯通融合有差距。

1)学习质效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理论学习、观看视频、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丰富学习形式,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202311月份以来,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20231214日和202416日均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内容,2024228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420日,学习《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2024511日,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强调进一步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奋力谱写西部大开发新篇章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对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二是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自202311月以来分别围绕四下基层”“深化以案示警强化作风建设等开展交流研讨7次,撰写研讨材料29篇。

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20239月至20241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理论学习、发挥作用、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穿始终,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工作要点、学习方案,领导班子均对照要求,从政治觉悟、党员意识、为民服务、遵规守纪、道德操守、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查摆问题并建立清单严格落实整改,深学实干,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实际工作成效。

2.职能职责发挥有欠缺。

3)项目谋划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心村村申报初审。20231218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和美乡村中心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裕美办〔20234号),要求各乡镇对照省级中心村申报要求、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结合全区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由点及线、连线扩面布局要求,加密布点,优先申报中心村。2024122-28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对乡镇申报的15个省级中心村进行逐村现场复核,遴选出村党组织战斗力强、产业基础较好、创建积极性高、无债务风险的独山镇双庙行政村双庙中心村等11个中心村,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上报。二是严格落实中心村规划编制。2024417日,我区获批11个省级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名单(皖农函〔20244号),经过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由各乡镇安排编制中心村规划并确保中心村建设规划与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三是经核查,关于“2020年丁集镇华祖村广场建设项目建成一年内被拆除问题,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代表提议,村美丽乡村理事会讨论调整广场建设地点,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组调整建设地点未及时报经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核造成,区政府已责成丁集镇政府作深刻检查,并对拆除后的广场进行新建;关于固镇镇青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与土地规划性质不符,后续被重新调整规划问题,因青龙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前期谋划未与区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导致谋划项目不能建设,后固镇镇及时报请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固政〔2020238号),批复后进行实施(裕美办〔202052号)。

4)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对接交流,举办相关活动。春节期间,2024年拟申报中心村所在乡镇召开新春团拜会、座谈会、新春年会等,鼓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所在村经营主体参与和美乡村建设。二是坚持分类指导,2024122-28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对乡镇申报的15个省级中心村进行逐村现场复核,在复核过程中,注重村级产业发展谋划,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该村的发展建议,独山镇双庙中心村注重打造军旅特色,苏埠镇田垅中心村注重打造白鹅养殖等。在2023年度精品示范村创建中更加注重产业谋划,提高财政资金保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和美乡村建设质效,林寨精品示范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约6460万元。

5)美丽乡村建设后续长效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村后续长效管护监管机制,将和美乡村长效管护作为2023年第四季度乡村振兴赛马美丽乡村建设项评分依据,压实乡村主体责任,推进中心建后管护常态、成效巩固。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开展积分兑换、清洁户评比等活动,切实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中心村共建共管。三是徐集镇全红村和狮子岗乡健康村反馈问题已于202311月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乡镇对已建中心村管护情况进行排查,建立清单,闭环管理。全区2022年度及往年度省级中心村125个,排查出长效管护问题81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区级中心村90个,排查出长效管护问题59条,均已整改到位。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3.“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6)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和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谈话。20231226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规定和论述,听取并讨论2023年度工作报告,局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就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发言,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并强调要求。20242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现已印发。202481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局2024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汇报,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并强调要求。202481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生猪屠宰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视剖析。二是20242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经过梳理排查原裕安区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建设中心2022年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均未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三是材料撰写人员已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

7)监督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20231228日,派驻纪检组组长到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以案示警纪法教育。202481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生猪屠宰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视剖析,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并强调要求,就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8)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建设中心财务已纳入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二是原中心职工应由个人承担的2020失业保险(202310月已全部上交至原一谷一带单位账户)和工会会费(20231219日已全部上缴至农业农村局账户)自付部分合计49175.25元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超标准接待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原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建设中心2020年以来普遍存在支出发票无事由、无经办人签字等问题属实,仅在报销封面及派餐单上填写事由和经办人签字,为财务报销不规范。现因机构改革,原一谷一带(美丽乡村)建设中心财务已纳入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将引以为戒,根据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严谨填写报销单据,加强审核把关。对梳理出的用餐超出100/人标准的,相关人员已主动退交超出部分费用587元。

5.工作作风漂浮。

9)制定相关文件、撰写研讨材料等照搬照抄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材料撰写人员已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文稿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对文稿质量、审核把关等作出明确要求,杜绝抄袭和雷同现象。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6.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10)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充分酝酿。明确办公室陈成负责会议准备工作,202312月至今累计召开党组会36次,均按照要求至少提前2天收集会议议题、至少提前1天将全部议题和会议有关材料送达到每一名党组成员,确保会议酝酿充分,议题决策意见集中。二是2024228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对上会议题事项全面发表意见。202311月份以来,未出现党组书记先发表意见、议而不决、班子成员只对自己分管的业务事项表态现象。

7.党建责任落实不力。

11)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1228日召开党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重点工作。各党建联系点领导定期到所联系支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督促指导各支部工作。

12)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115日、机关党委于130日、各支部于18日至126日期间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进行系统学习。二是15日,对10个支部书记进行了组织生活会业务培训,对组织生活会各环节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系统讲解要求。113日至126日期间,联系支部局班子成员或机关党委委员到会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点评,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程序和质量。

13)党务公开不全面。

整改情况:局属各支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务决策等内容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监督。

(四)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8、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14)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截至20242月,区农业农村局已建章立制15项,不断健全巡察交办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引以为戒,丰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20239月以来,已围绕9个专题开展研讨。20231228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审议2023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反馈原区乡村振兴局党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理论武装有短板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11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等会议25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跟进传达;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等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有关材料40余篇。

(2)学习内容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内容。局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11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公报124日学习习近平主席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229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328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时政热点;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党组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先后7次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区委巡察期间即知即改,于20231021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专题研讨,20231124日围绕四下基层开展专题研讨等。

3交流研讨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完善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工作,紧扣时政热点和相关要求,党组研究制定主题教育学习方案,班子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稳步推进学习;二是注重实效开展交流研讨。结合分工领域,提前谋划安排,对研讨内容审核把关,202311月份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围绕四下基层等开展专题研讨613人次;三是多种方式提高学习实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观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视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解读二十讲视频课件、微视频《廉行致远》,班子成员现场领学相关材料,以多种方式提升理论武装水平。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全面

4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督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罗集司辰蛋鸡场科研室相关设备已配备到位,6月中旬已完成蛋鸡场配套设施的地坪硬化和大门安装,75日开始投入使用;二是单王乡东湾村已与原租赁方经营主体法人黄先好解除租赁关系,其2023年应缴租赁费用10.5万元(10万元为租金,5千元为污水处理费),所欠的租赁费用裕安区人民法院新安法庭2024218日已开庭审理,租赁企业自愿于 2024 3 31 日之前支付 3.1万元,余额自 2024 4 月起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 2 万元,直至款清之日止。目前租赁企业已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履约金10.5万元(330日到账3.1万元、430日到账2万元、529日到账2万元、629日到账2万元、728日到账1.4万元),10.5万元已入账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户;20242月,村级将前期闲置部分厂房租赁给六安阳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放农产品,目前经营正常;三是举一反三,20243月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对2013年以来形成的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四项清单,督促整改到位。

(5)在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上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项目从项目入库环节开始,20231119日召开项目谋划汇报会,逐个乡镇听取汇报,对入库项目开展论证,保障项目前期规划、用地、环评等要素到位。202437日下达关于做好2024年拟实施项目要素保障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实施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林地等要素评审工作,提高项目精准度、成熟度;二是多次对项目调度督导,目前8个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全部完工;三是落实省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行下达计划90天内开工;四是将资金项目纳入统一调度,督促项目进度。截至目前2024年度已对资金项目进度进行周统计11次,月通报2次,召开项目调度推进会3次。

6)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调查研究少。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谋划全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制定《裕安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指导全区巩固衔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对巩固衔接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第六章,聚焦风险领域,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三个调研小组,分别就小额信贷、防返贫动态监测、扶贫(衔接)资产管理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调研。针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结合前期督导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形成关于加强防止返贫和促进稳定脱贫的调研报告;针对小额信贷,结合现场调研、月度通报、承贷银行放款情况等,形成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针对扶贫(衔接)资产管理3月份开展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核查,全面核查掌握项目资产底数现状、运营管护、效益发挥相关情况,形成全区2013年以来扶贫(衔接)项目资产核查情况报告,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开展。

(二)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问题。

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7)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11月份以来,党组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最新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二是20241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全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区纪委工作部署,开展违规民间借贷专项治理,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信息中心负责人认真排查,未发现民间借贷情况;三是制定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局风险领域防范有机结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推动党风廉政工作有效落实。

(8)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区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安排表,明确具体时间和具体人员,确保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谈话全覆盖,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谈话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党性观念、强化廉洁意识。班子分管同志上《党章》专题党课,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党的法律法规,筑牢了思想防线。

9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43日局党组会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参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决策等重要会议,202311月份以来共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6次,内容涉及通报财务支出情况、研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等方面;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重要文件和材料均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审核。

4.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够严实

10)一是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文印标准。及时与承担局机关文印服务的三个文印室对接,对照报送的价格表,进行比价,并反馈协商,完善价格明细表,做到同类文印同类价格标准,严格尺度;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329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要求全局同志树牢勤俭节约和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节水、节电等倡议,减少办公耗材;三是加强对机关文印的规范管理。修改完善《裕安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文印管理,对需要文印室统一打印文件的必要性和数量严格把关,同时明确要求,原则上不得在文印室扫描文件。

(11)公务用餐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实情况,认真分析原因,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同时对2022年以来用餐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裕安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公务接待标准;三是建章立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对2021年制定的《裕安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公务用餐标准和程序,落实公务用餐派餐制度;四是由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12)财经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相关文件和财经制度学习,参加了财报工作业务培训会、内控报告编报会议等,明确财务管理相关要求;二是与财政部门对接,接受预决算、资产、内控、财报、绩效评价等相关业务指导监督严格审核把关,2023年度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保洁费凭票据报账,杜绝白条入账。三是对2022-2023年财务相关支出凭证资料进行梳理核查,完善凭证附件;加强2024财务支出资料审核确保2023-2024年凭证有附件。四是局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财务支出资料

(三)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

5.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3)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于202312月份、20243月份和20241月份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等任务;二是制定《裕安区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11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10次,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资金项目等重要事项的讨论研究,强化党组对业务工作的领导。

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112日、1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强化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武装。并于2024118日、2024124日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具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派驻纪检组同志肯定,会后建立四项清单,落实闭环管理;二是认真落实党课制度,巡察反馈问题后,党组书记于20231124日上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6.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强

15)部分党建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措施制定,对标《在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党员中开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的工作方案》(裕直党工字〔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区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和党员个人2024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推进措施台账,确保措施切实可行;二是及时向区委党建办上报《裕安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党的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做到及时总结和谋划;三是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区乡村振兴局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指导全局党建工作开展。

(1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党员资料。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对相关同志党员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经核查,同志调入我局后,支委已于20191226日召开会议研究接收,同意同志以积极分子身份调入我党支部继续培养;同时积极对接平桥乡,查找该同志积极分子备案申请及批复,经查找,同志于20161130日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对同志无犯罪证明材料收集;二是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督促支委组织委员加强对《机关党建事务操作手册》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三是对局三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程序资料进行了自查,经核查,三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资料未发现问题。

(17)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426日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就职级晋升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学习,进一步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在区委开展2023年度考核时,按照考核组要求的方式和程序,采取书面、口头方式推荐科级后备干部1名。

(四)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7.“后半篇文章不深不实

18)对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先后3次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认识;二是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固镇扶贫互助资金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问题,5月份赴固镇等乡镇开展实地核查互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持续发挥作用;三是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听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加强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闭环管理。

19整改实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党性观念、强化廉洁意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分管领导上《党章》专题党课,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二是对照反馈意见,修订完善区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派餐和派车等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支出报销程序2024年所有报销支出附开支发票单据,发票单据上注明经办人和证明人;经股室负责人签字或经分管领导审核证明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经办人员复核付款,确保财务内控制度执行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把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锚定各项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 0564-3236663

邮政信箱: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编:237008

电子邮箱:yaqwnb@126.com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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