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统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徐明海作动员讲话,传达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宣布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志习主持会议。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江洪、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徐明海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轮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本轮巡察是区委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体现、是区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区委回应群众期盼的有效措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对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推动被巡察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聚焦巡察重点,准确把握本轮巡察工作任务。本轮巡察主要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巡察工作将依据“三定方案”,重点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四个聚焦”,全面查找政治偏差。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对待巡察工作。开展巡察是区委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局党组的共同责任,要树立同题共答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积极配合,纪律上相互监督。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鼓励和引导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巡察工作,认真负责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依纪依规开展巡察工作。
白志习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站位,切实加深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要求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区委对区统计局进行巡察,是巡察组和我局共同的职责使命和政治责任,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一次全面细致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和关心爱护,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区统计局全体党员干部将坚决拥护区委的决策部署,倍加珍惜难得的“体检”机会,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深刻内涵,把主动接受巡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统计工作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全力支持和配合好此次巡察工作。二是同题共答,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对区统计局进行巡察,是区委交给巡察组和区统计局党组的共同政治任务,是我们共同的职责使命和政治责任。局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接受区委巡察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响应巡察组工作部署,全面做好巡察组进驻准备工作,提前准备好办公场所、配齐办公用品以及所需的各项材料、资料,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汇报情况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地反映问题,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我作为区统计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期间,一定以身作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带头落实巡察组的各项安排和纪律要求,全局党员干部也要坚持党性原则,不以任何理由影响巡察组开展工作,不打听或收集巡察组工作情况,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扰、阻挠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立行立改,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巡察工作是直指问题的“利剑”,是改进工作的“指挥棒”。我们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作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规范工作提升质量的难得机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一定诚恳接受、全盘认领,即知即改、举一反三,绝不回避、推诿敷衍;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事项,我们将认真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列出清单、对账销号、迅速整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四是拓展成果,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水平。接受监督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我们将把此次巡察作为锤炼党性加强党纪教育的难得契机,借巡察之势解持久之难,着力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下功夫,在提升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上做文章,在坚持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现代化美好裕安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上再发力,切实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转化拓展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效果。
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区统计局工作2个月左右,期间设有举报电话:19905641076,电子邮箱:yaqwd3xcz@126.com。同时在裕安区行政中心9楼电梯出入口设置意见箱,在裕安区行政中心9楼923室设信访接待室。巡察组受理电话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