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2024年4月12日,区委史志室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通过研究,制定了《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全力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将方案下发至全体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中心,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根据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清单,定期调度,梳理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对问题整改进度、标准、成效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边整改边督促,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室党支部对照相关要求,深刻查摆剖析了室领导班子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二、聚焦问题,有力落实
截至目前,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基本完成)13个,正在推进2个。
(一)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理论学习不扎实。
(1)学习存在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在党支部严格落实,2024年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内容;二是今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7次交流研讨,14人次参加研讨,支部集中学习研讨7次,13人次参加研讨,班子成员带头研讨发言,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三是在2024年的单位工作要点中明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历次全会精神;四是制定2024年区委史志室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健全完善区委史志室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议题”列入党史、地方志和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加强学用结合。
2.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
(2)党史研究成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开展党史业务学习交流3次,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推进党史工作2次;二是今年开展红色宣讲活动共13场,分别走进区法院、区委党校等单位宣传裕安红色故事,弘扬大别山精神、淠史杭精神,并现场捐赠红色书籍,加大红色文化宣传力度;三是《中国共产党六安市裕安历史》第三卷(1978-2012)已完成两次审稿,召开2次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下步待市委史志室统一安排评审后出版发行。《红色裕安》《裕安红色地标》已出版发行;四是强化宣传推介,今年以来市委史志室网站使用裕安信息31篇,位于各县区信息投稿数前列。
(3)志鉴工作推进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志鉴编研股业务人员、分管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对志书“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到乡镇督促、指导乡镇(村)志编撰,志书编纂进度提速明显,目前11个乡镇街志书已出版,10个乡镇街志书已完成评议,2个街道志书评议稿已形成,完成向市申报《南楼村志》《月亮岛志》的评审前准备工作,待市委史志室召开评议会,编纂进度在全市县区中数前列;三是原年鉴外包单位将以《裕安年鉴》名义收取的宣传费全部退回,并对外包单位提出批评;四是解除年鉴外包服务,由志鉴编研股开展编撰,责令原外包单位不得以史志室编写的刊物名义收取宣传费。
(4)档案管理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对档案管理工作滞后的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档案接收指导,做好后续档案移交接收工作根据档案接收工作清单,对存在应移交未移交情况的单位,档案馆分别对接。区档案局于2024年7月17日对其余未移交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相关单位复函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目前石婆店镇、区商务局、区科协已列入接收计划的档案移交进馆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区委统战部、团区委、罗集乡正在进行数字化前期的整理,区卫健委档案正在进行数字化;三是开展排查,对“区档案馆业务建设测评反馈未整改完成的28项问题”进行梳理并建立整改清单,自2021年省档案局测评之后立即开展整改,现已完成21项。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5)2019年班子分工文件中无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委史志室意识形态工作要点,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2024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调整了分工,由班子成员分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三是注销停用“裕安记忆”公众号,明确专人负责“裕安史志”公众号,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针对“工作动态、党史纵览等版块无法正常使用”问题及时对公众号的功能设置进行清理优化。
(二)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不扎实。
(6)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区委史志室(档案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针对分管股室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摸排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内设机构2个,及时报送区纪委党风室;认真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和日常谈心谈话,今年开展日常谈心谈话12次;二是在支部党员大会、党纪学习教育会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单位“2019年以来有两名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巡察以来,单位没有干部收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6月21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严肃报告内容,杜绝形式主义,严格审核把关,没有再发生报告内容雷同情况。
(7)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细化监督清单,着力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加强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前充分谋划会议议题,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列席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会议10次,开展纪法宣讲1次。
5.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8)持之以恒抓紧作风建设不够到位,工作不实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专题强调作风建设,6月底对2名工作人员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二是重新修订《区委史志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单位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确定“严格按照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三是办公室人员加强办公系统业务能力强化培训,共组织人员培训4次,严格发文制度和制度执行,巡察以来,没有出现发文抄袭和弄虚作假现象;四是5月13日重新修订印发“三会一课”等会议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召开6月份专题支委会,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和文件,对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进行强调,2名业务人员开展研讨,党员大会做到党员如实签到参会。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9)落实财经制度不到位,财务支出未严格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对以上支出查明具体情况,补充值班表等相关支撑材料,对分管财务负责人和现任财务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重新修订《区委史志室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加强对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和纪律意识;三是在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开展财务制度和典型案例的学习,深化以制度管财、管人的意识,杜绝财务支出和报销不规范现象。巡察以来,没有发生财务支出不明和手续不完备情况。
(三)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决策机制未捋顺。
(10)单位未能从强化党的政治功能角度,明确“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机制,未界定会议研究范畴和决策成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已规范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8次;二是修订了党员大会、支委会、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会议的议事规则,谋深谋细会议议题,规范议事程序;三是重新修订《区委史志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单位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明确主任办公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参会,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主要领导确定,列席人员主要是说明情况,可参与问题的讨论,但无表决权。
8.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
(11)对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足,研究重大事项时“一把手”首先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办公室主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表态并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二是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并开展研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违规用人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对超股级职数配备干部已按程序免除职务。巡察以来,按照民主集中制和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民主决策,没有发生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9.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的学习,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单位1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单位党务培训,增强党员意识,8名在职党员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对现任党务工作者开展提醒谈话1次,要求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党建工作业务,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党建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13)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开展研讨,明晰党员发展流程,提高党务业务能力水平;二是针对2名在职党员档案中缺少直系亲属无犯罪证明问题,已补齐纠正;三是对现任党务工作者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没有发生类似情况。
(四)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0.巡察整改成效不高。
(14)主体责任未扛牢。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和主任办公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视方面相关党内法规、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7次;二是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9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并对原党史办和原档案局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
(15)成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6月21日提醒谈话,要求3名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二是经6月4日主任办公会研究,重新修订《区委史志室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三是今年已开展业务学习7次,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四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自身业务,推进裕安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制定了区委史志室五年规划。
三、强化担当,持之以恒
经过集中整改,我们聚焦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务实开展整改,但整改工作距离区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实效,善始善终,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进一步抓实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固化已有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科学全面、有机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三是进一步扩展巡察成效。巩固和扩展巡察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政治自觉,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奋力推动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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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信箱: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5楼史志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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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支部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