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专项整治乡村小微工程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25-02-13 17:40    来源:裕安区纪委   作者: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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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委在审查中发现你单位作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管不严,存在邀请招标未经会议研究、无监理单位、审核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对你单位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近期,裕安区纪委监委向苏埠镇人民政府发出一份监察建议书,督促举一反三,以案促治。

乡村小微工程项目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助推器”,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区纪委监委聚焦近年来乡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剖析,围绕小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发包、违规出借资质、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等关键环节,联合区发改委(公管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乡村小微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乡镇(街)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自行组织实施的非进场交易项目1495个。此外,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发改委、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抽查项目150个,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8个,对22家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同时,区纪委监委坚决向“蝇贪蚁腐”和顽瘴痼疾出击,严肃查处乡村小微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已查处26起4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挽回经济损失270.9万元。“从近期审查调查情况看,小微工程领域还存在招投标不规范、议事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须引起重视。”在类案分析会上,区纪委监委审调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提出建议。

为切实加强乡村小微工程项目的监管,推动标本兼治,实现源头治理。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发改委(公管局)修订完善了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建立打击围串标违法违规行为部门联动机制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工程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微腐败”发生  

    “农村小微工程项目类型多、资金散,加之一些基层党组织议事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导致‘微腐败’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从深化小微工程类案分析入手,持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加强对小微工程全流程管理,以有力有效监督保障小微工程项目真正惠及于民。”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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