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裕安区纪委监委召开9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康维主持会议并作法治宣讲报告。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各部室、巡察机构、派驻(出)机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讲话精神、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指示强调精神;传达学习了梁言顺同志批示和刘海泉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通报了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3名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既定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上同时结合“机关法律学习月”活动,围绕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委干部作法治宣讲报告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修改特点。修改后的《条例》,是推进监察法规制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促进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职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聚焦关键重点,系统学习《条例》修改内容。《条例》是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制度依据,集中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要认真学习理解修改后的《条例》,准确把握其修改主旨和内涵要义。三是坚持深学笃行,着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深化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