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7日至12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精细组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处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秉持“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原则,将整改工作视为严肃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循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主动认领问题、立行立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
三是注重整改实效。将巡察整改工作深度融入日常履职、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与班子队伍建设全过程,以高标准、高质量闭环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着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在破解突出难题、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突破性成效,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二、聚焦问题,有力落实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聚焦主责主业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抓而不实,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够强”问题。
(1)学习内容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2025年8月召开专题党组会,完善《裕安区征管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党组会,制定《区征管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和城市建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四是2024年10月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和城市建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2次,参加研讨交流4人次。
(2)交流研讨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9次,研讨交流25人次,研讨均立足岗位职能和自身工作实际;二是支部对2名党员就用工作总结替代心得体会问题开展批评教育;三是举办研讨交流材料撰写培训会1次。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胡家渡棚改456户未安置到位及遗留问题台账。截至目前,456户已全部安置到位。二是充分利用区域内空置房源,合理谋划安置方案,采取就近安置、双向评估或住宅置换经营等方式进行安置,集中完成了胡家渡棚改、新安教育用地等项目征迁安置遗留工作。三是建立裕安区安置房管理超市平台,将全区政府投资建设的43个安置小区、3584套安置房源纳入平台统一规范管理,让征迁群众不出门就能够了解全区安置房源情况,方便群众办事;落实“先安置后拆迁”长效工作机制,保障了沪渝蓉高速铁路、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项目征迁安置工作顺利推进。
2.关于“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到位”问题。
(4)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草拟《裕安区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相关乡镇、区直单位对办法内容进行研讨、征求意见、建议收集等工作。《裕安区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2025年1月16日正式发布,规范了全区安置房管理工作。二是制定《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规范征收项目管理工作,落实人员责任,形成相互监督机制。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在征迁现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四是立行立改,建立覆盖市区两级54个小区、61324套房源清理平台,实现房源“一键查询、动态更新、精细管理”,构建全区安置房“一张网”管理体系。五是2025年8月5日召开处党组会,讨论修改完善了《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空置安置房管理制度》《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置房管理和项目征收管理责任,形成监督长效,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5)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牵头制定《裕安区征收农村村民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待发文后正式实施。二是制定《裕安区安置房移交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嘉和人家5套占用房屋核实和凤凰东苑9套占用房屋清理工作,并张贴国有资产占用违法标识。剩余2套安置房源清理问题,2025年7月,已向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目前,已进入六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判决阶段。三是根据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安置房公建配套移交资产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025年4月分别向区人民政府报告移交春天嘉苑三期、双桥湾小区、春天嘉苑一期以及华电三期空置房源521套71237.06㎡。
(6)户籍认定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从源头抓起,制定《六安市裕安区征收农村村民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明确单位职责、征收流程、三级审核和三榜公示等审核制度;二是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制定《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和审核方式,加强问题把控能力;三是安排专人对该两户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该两户原户籍均在紫园村,紫园村已出具了证明资料,符合安置政策。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仍有差距”问题。
(7)安全生产工作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29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教育、2025年8月22日开展淠河防洪治理新项目实施前的安全教育动员,使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通过制定和完善《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征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了安全生产应急措施,保障了征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稳定。三是对实施的淠河防洪治理、中煤电厂、S48省道道路工程等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安排精准落实到人,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确保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8)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读书班学习内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读书班1次,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11部。二是建立完善法治审核工作制度。建立项目征迁安置补偿方案、征收公告、补偿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工作机制,夯实征迁工作法律支撑,切实保障征迁工作合法、有序、规范。例如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合肥至武汉段)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区级制定全线安置补偿方案,沿线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既规范征收补偿统一性,又尊重沿线被征收群众安置意愿,目前建设红线范围内房屋已全部完成征收,保障了铁路建设顺利施工。三是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败诉案件进行梳理复盘,剖析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方向,全面审查案件办理各环节,查漏补缺。2025年涉及我单位行政诉讼案件10件,已审理结束6件均胜诉,其余案件还在审理中。四是新增制定《六安市裕安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已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问卷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下步,待办法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和程序到位后,正式发布实施。
(二)全面从严治党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4.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从政治建设、责任落实、教育警示、风险防控、作风建设、执纪问责6大方面、14个要点,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制定印发《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严格执行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工作;三是班子成员全面梳理排查分管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填报《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表》,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
(13)“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 (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党课学习教育。通过上述学习,使党组班子对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能够主动找不足、寻差距,以实际行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与党组工作规则,一方面,明确中心组年度学习目标任务、内容安排及责任领导;另一方面,明确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及追责问责机制。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完善,党组班子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提升,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三是2024年度开展民主生活会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工作部署、落实岗位风险管理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汇报内容。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问责追责力度,对管党治党不力、问题突出的责任人,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依规依纪给予处理,对特别典型的案例给予公开通报,形成“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震慑。
(14)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通报本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编印《征迁安置领域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及赴区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等警示教育,增强学习教育效果,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召开4次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观看6部警示教育片;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2次,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必谈6次,持续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内控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征迁安置现场属地、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固定现场证据、留存工作资料,做到工作过程和责任可追溯,发挥监督制约作用,保障工作规范运行。三是制定完善了《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安置房移交分配结算管理工作制度》以及《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空置安置房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管理,堵塞工作漏洞。
(15)派驻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对“三重一大”多类反馈问题的监督,切实担负派驻监督职责;二是根据征迁安置领域风险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指导征管处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出台了征迁、安置及安置房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2025年给予立案6人、处理2人;四是持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抓早抓小。
5.关于“重点领域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16)征迁安置领域存在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5日召开处党组会,针对征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研究完善了《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空置安置房管理制度》《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安置房移交分配结算管理工作制度》以及《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到位。二是2025年3月18日,向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发放《关于规范办理集体土地户籍使用的函》,严格户籍审核把关,杜绝集体土地户籍使用不规范问题发生。三是2025年3月制定《六安市裕安区征收农村村民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单位职责、征收流程、三级审核以及三榜公示等联合审核制度,已完成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四是完善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和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压实责任和执纪问责。
(17)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备用金用款明细,并于2024年6月将剩余备用金全部退回区财政账户。二是调整完善内控领导小组、内控工作小组和内控评价监督小组;研究制定了财务管理预算、收支业务管理、物资用品采购以及合同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责任主体、监督体系以及工作流程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三是2025年8月7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四是组织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以及综合财务股全体人员在干部在线平台学习新《会计法》并通过考试。
(18)“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7月22日在集体学习会上学习《裕安区关于三公经费的工作提示》以及《裕安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裕财〔2025〕1号);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先后5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区关于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全员规范经费使用意识,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做到厉行勤俭节约;三是24人用餐点10个菜,类似情况共出现66次,此情况因现场人员就餐为快餐的形式,每份菜品分量较大,10个菜可以满足24人用餐需求;四是加强对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环节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控非必要的接待和工作用餐,严禁未批先餐或先餐后批行为,有效地控制了不必要的经费支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较同期下降83.6%;五是严格公车管理和调度程序,严禁公车私用,落实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制度,提高公车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也压减了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支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较同期下降45.12%。
(19)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裕财监〔2025〕1号文和裕财会〔2025〕2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健全完善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工作管理和责任追究落实。三是落实财务报账审核把关环节,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报账流程;组织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综合财务股全体人员在干部在线平台学习新《会计法》并通过考试。四是已追回多付和白条支付资金,共计4180元,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方面
6.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20)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我处于2022年9月和2023年专门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安徽省委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以及裕安区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制定了区征管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的思想认识,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谋划新增征迁安置项目工作方案,做到精准谋划、规范实施。三是充分讨论和分析研究征迁安置项目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求问题解决方法和路径,使一批信访积案和遗留问题得到化解,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21)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对裕安区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解;二是南山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是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研究南山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作备忘录》落实情况的通知以及裕安区政府领导批示执行的,高皇变电站项目是根据2022年裕安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的,该项目补偿方案经过区政府同意后落实;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自巡察以来我单位研究重大事项34次、大额资金使用3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9次;四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执行,规范我处党组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对议事和决策过程形成详细完整的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严谨、真实、完整,最终形成决议。
(22)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支委会换届,将3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选入支部班子。二是支委会上明确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区征管处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各支委成员职责任务。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城南镇双桥湾社区开展“老者无忧”志愿关怀、创卫等活动;邀请区史志室专家以“三大纪律”到中央八项规定的历史演进为主线讲授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影片《门》;召开“忆军旅峥嵘·守初心使命·建时代新功”—庆“八一”退役军人座谈会;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7.关于“党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同志对督促不到位的支委会原委员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分管同志按照上级工委要求,审核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三是分四个小组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各组长对党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把关;四是班子成员参加指导所在小组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接点问题,无空话套话。
(2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同志、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各1次,党课主题紧扣热点、主旨鲜明、内容丰富;二是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假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平均到会率超过80%(8月集中休假除外);三是分管同志对1名党务工作者开展批评教育。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5)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专业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的积极性大幅提高,实现了从“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转变,对待群众态度更为热情、耐心。例如在淠河防洪项目中,工作人员主动深入一线,向群众细致解释宣传征迁安置政策,及时、全面地了解群众的各类诉求和意见,获得群众广泛认可。二是诉求办理质效提升。自《领导干部接待日安排表》制度落实以来,领导干部累计接待群众40余人次;单位通过开门接访、主动排查等方式,共收集群众诉求58条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更新。目前,对所有诉求已完成梳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合理且能短时间处理的诉求已基本办结;不能立即处理的诉求,已制定详细计划并及时告知诉求人;不合理诉求也已向群众解释到位。三是专业能力有效提升。聚焦征迁安置等核心业务,开展针对性定期专业培训与技能学习后,工作人员在征迁政策解读、协议签订等专业环节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在合武铁路、洼地治理、淠河防洪墙治理等项目中,工作人员熟练运用“安置房超市选房平台”开展选房安置工作,大幅提升了回迁安置结算工作效率,为群众选取满意的安置房源提供了有力保障,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工作的认可度。
(26)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开展对《裕安区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组干字〔2021〕143号)等相关文件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情况,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合规。三是认真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和党组会议记录,确保我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有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选人用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文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7)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安排专人调阅和核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填写不完善情况,将核实情况反馈经办工作人员,同时对直接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指正。二是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指导经办人规范填写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等重要信息,完善信息资料和佐证材料。三是认真做好“一户一档”管理工作,及时将档案资料整理归类,装订成册、数字扫描,实现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四是对1名同志就“三问”研讨材料网络摘抄问题开展批评教育;对3名同志就“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心得体会抄袭问题开展批评教育;对6名股级以下干部在支部活动中研讨交流材料进行审核;举办研讨交流材料撰写培训会1次。
(四)部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9.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牢”问题。
(28)对上轮区委巡察反馈部分重难点问题,未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整改措施仅注重面上问题解决,整改质效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监督管理,修订完善2项内控管理制度、成立内控评价监督小组。三是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 (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党课学习教育。通过上述学习,使党组班子对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能够主动找不足、寻差距,以实际行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四是给予巡察指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做出提醒谈话处理,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29)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房屋征收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房屋测量、等级认定、附属物登记等人员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二是针对确系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工作出现错误的情况,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同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2019年垃圾填埋场周边项目房屋等级变更问题处理,通过对原经办人员谈话教育,增强其工作责任意识,防止类似问题今后发生。三是对于今后项目实施,采取现场拍照和登记统计相结合的方式,保留证据资料,做到数据精准、公平、公正,做到工作责任永久追溯;严格落实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集体会商和研究决定,确保规范实施(如在开展的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区段项目,已严格按照规范实施)。
(30)整改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质效,确保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二是积极开展2022年1月至2025年3月预算管理、“三公”经费以及财务管理等自查工作,经排查,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残值金41390.4元,于2025年4月30日上缴非税。三是修订完善2个内控制度,落实内控评价监督组织,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成立了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程项目、房屋测绘、项目评估以及项目跟踪审计等招投标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招投标程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以及规范项目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担当,持之以恒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距离区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以巡察整改促进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常态化排查征迁认定、安置分配等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派驻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是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巡察指出的共性、反复性问题,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健全整改台账管理、动态销号制度,定期调度进展,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返工补课”,聚焦安置房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整治,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闭环落实。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将整改中的好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完善安置房分配、征迁实施、财务内控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和监督问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征迁安置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64-3325284;
邮政信箱:裕安区紫竹林路286号三楼3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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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裕安区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处党组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