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6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2025年10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及时传达贯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院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实施,压紧压实层级责任
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三是全程跟踪督办。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政治理论武装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重点,并加强交流研讨。
二是梳理2024年未实际落实的7个专题学习具体情况,在2025年度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完成补学。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登记表,确保学习计划全部按期完成。
三是集体学习“第一议题”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执行标准。梳理2024年以来“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对未严格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制作党组会议议程审核表,加强会议议题的审核把关。2025年5月以来,召开党组会51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2.控告申诉案件回复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部门巡察整改推进会,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提升干警严格规范信访案件受理、办理意识。
二是对2025年以来办结的控告申诉案件,通过承办人自查、包案领导检查、案管部门抽查评查等开展三级检查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杜绝出现程序与实体问题。
三是规范信访事项登记,2025年10月至12月,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登记信访事项114件,综治中心登记信访事项18件,均做好受案、移送程序规范、及时。
3.司法救助不合理
整改情况:
召开信访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学习《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制定《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指引》,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精准、规范使用。2025年10月以来办结的3件司法救助案件,均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已精准救助3名因案致困且未获赔偿的刑事被害人。
4.支持起诉对象单一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就拓展支持起诉范围、规范办案流程等进行专题研讨和工作部署。
二是深化协作配合,拓宽办案领域。2025年11月25日,召开裕安区2025年度“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围绕民事支持起诉协作、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并就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达成初步共识。常态化加强与人社、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对接,2025年7月以来,办理抚养费纠纷领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2件、赡养费纠纷领域老年人(女性)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1件、追讨欠薪(农民工)类支持起诉案件3件,支持起诉对象由单一类型向多元化转变。
5.刑事办案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制度规定,提升干警自觉规范办案程序的意识。常态化开展月讲评工作,加大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分析力度。
二是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严格执行案件自查、检查工作机制,做好对2025年审结案件的自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25%的比例随机抽取2025年以来办结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530件,形成评查问题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紧抓问题整改,案件办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6.法律监督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2025年10月至今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1件,侦查活动监督87件,监督立案14件,监督撤案18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
二是组织办案人员参加最高检、省检开展的相关法律监督培训会议,2026年开始在部门月例会中加入案例学习和诉讼监督追踪工作。2025年通过大数据模型推送线索成案数12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
三是2025年10月开展对辖区派出所的专项监督,严格执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7.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2026年1月14日,召开刑事检察工作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通报会,开展法律文书专题培训,干警文书撰写能力和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梳理《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和市院要求,发布工作提示,明确重要法律文书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的要求。
二是开展审结卷宗归档工作,对已办结案件及时、规范整理归档,对梳理排查出的装订错误的17件卷宗,重新按照一案一卷规范整理、装订、归档。
8.“三个管理”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建章立制,2026年1月组织专题学习上级制度要求,2026年3月出台《裕安区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指引》,构建协同联动的“大管理”格局。
二是抓实质效管控,2025年以来召开检委会14次,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2件次;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61次,开展市院评查及本院自评案件107件次。建立“一月一盘点、一季一点评”机制,每月通报各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提升数据质量,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28日,开展数据规范性检测118次。2025年省院通报24次,其中17次我院通报无问题。2026年全省通报4次,我院均无问题。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不规范,量刑建议把握不精准
整改情况:
一是在刑事检察工作会上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制度规定,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刑事诉讼法视频学习,提升干警自觉规范办案程序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稳步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29人,法院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3%。对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2026年以来已适用7件。。
10.推动数字赋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警加强对上级院平台内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学习应用,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意识和应用能力。加强对“AI助理”应用,组织干警参加系统使用操作视频培训推进系统应用。
二是收集汇总省市院下发模型线索及兄弟院推广模型,向业务部门推荐应用,2025年通过大数据模型推送线索成案数12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
三是依靠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加强对模型应用台账的登记管理,并通过案件质效分析会通报、当面沟通等形式,对应用较少的部门进行提醒、督促。
11.行刑反向衔接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常见罪名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办案指引(试行)》等规定,提升干警行刑反向衔接监督工作意识。
二是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25件故意伤害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重点对刑检部门是否建议处罚、伤害后果进行梳理排除。加大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力度,2025年10月至今办案故意伤害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4件,3件提出检察意见,终结11件。对2025年以来已办结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6件,开展办案人员自查、部门内交叉互查等方式的案件质量检查,进一步强化办案质效。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12.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2025年10月21日、2026年1月27日,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论述及《安徽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提醒和约谈办法(试行)》等文件。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调整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分解至班子成员与内设机构。2026年4月,获评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三是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制作工作提醒单,实施月度督导,2025年共填报58件,2026年1-3月填报20件。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2025年12月,对照省院手册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5年11月,围绕涉案财物管理等高风险岗位开展专项督察,发现4类问题并提出5条整改意见。
1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履行“一岗双责”,2025年12月开展专题廉政谈心谈话20人次,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点出问题并提醒履职。
二是压实风险防控责任,2025年12月,各部门对照省院手册完成司法办案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并及时传达排查情况,要求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典型案例,节假日发布廉洁提醒,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4.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通报,召开检委会全文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召开党组会通报履行职权清单不到位情况。
二是规范行刑反向衔接,组织学习行刑双向衔接及办案职权清单等规定,对巡察反馈后办理的6件意见不一致案件全部报检察长审批;对2025年以来办理的96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开展自查与交叉互查。
三是强化评查监督,2025年9月、11月开展2次案件质量评查,将职权清单执行作为评查重点,评查出相关问题1个并及时反馈整改。
15.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相关制度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区委反腐败小组安排,积极参与联席会议会商讨论7次,提前介入职务案件办理1次。加大工作联系沟通密度,进一步形成反腐败合力。
二是梳理排查本院2020年以来的信访台账及书面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与裕安区纪委监委就信访线索移送处置工作进行会商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确定由第二检察部反腐败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反腐败协调小组已筛查移交9条问题线索移送纪委,并登记台账留痕。
16.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会议议程,派驻纪检组积极列席区检察院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2026年2月24日,派驻纪检组赴区检察院讲授廉政党课,提升干警廉洁意识。深化监督协作,围绕涉案财物管理等高风险岗位,联合开展专项督察,发现4类问题并提出5条整改意见。
17.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修订《公车用车与驾驶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均衡车辆使用次数。2025年起水电费凭票支付,不再进行预存。2025年10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审计。
18.财务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院财务管理办法。
二是严格审批流程,对漏签票据完成审核补签,对2025年全年账目票据全面排查补签。2025年11月制定报销附件参考标准,修订费用报销审批单,形成“科室领导-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
19.合同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根据省院办法制定我院合同管理工作指引,明确合同签订和验收流程,确保规范严谨。
二是严格履约管理,按合同约定向有关公司补收质保金。对现有合同及2023年以来签订的合同逐一梳理核实并据实补签。
20.涉案款物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涉案财物相关制度专题学习,重新修订本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自2026年3月12日后,严格落实《六安市本级涉案资产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对相关办案单位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资产,在案件移交时,只进行法律文书移交,统一由管理中心在涉案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变更信息。
二是2025年11月,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21.公务接待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10月13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提高严格执行、规范管理的思想认识。
二是修订本院《财务管理办法》,落实凭公函、审批单、财务票据、接待清单报销制度,严格执行最新公务接待规定。
三是对202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审批审核流程,常态化规范接待工作。2025年以来我院公务接待已无无公函和超标准接待情况。
22.超标准核算公积金
整改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召开财务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抓好问题整改,2025年12月在应发工资中扣除工勤人员多缴纳公积金。严格源头管控,在2026年测算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核算,并由政治部对公积金测算进行监督。
23.文字材料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规范公文处理,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学习《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明确公文印发、审批流程。强化日常管理,对文件实行统一编号、专人管理、定时归档,2025年以来未再出现重复文号。从严审核把关,完善文件印发审批,增设办公室审稿人,由政治部牵头审核干警述职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明确述职报告由分管领导审签,民主生活会材料由检察长审签。
24.检务督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检务督察学习会,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加强监督工作意识。
二是提升监督刚性,针对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专项督察方案,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督察。2025年以来,开展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
三是建强督察队伍,调整检务督察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设检务督察工作专干1人,选拔9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
25.工作作风不严实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法规专题学习会,提升办案人员对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重要性的认识。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核查的程序规定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明确程序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2026年1至7月,受理审查逮捕173件257人,批准逮捕150件216人,受理审查起诉338件506人,起诉323件446人,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8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0件,纠正漏诉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同比增长6.52%、立案监督率同比增长2%、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同比增长17.03%,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强化典型创建,上报优秀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18篇,上报典型案例23件,已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件5件。(三)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基层组织建设存短板
26.院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和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强,一把手“头雁效应”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2025年7月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研讨57人次,其中检察长带头研讨2人次。
二是发挥“头雁效应”,2025年检察长办理案件5件,超过检察官平均办案量2%;主持召开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1件,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法院均采纳量刑建议。
三是加强监督核查,2026年1月,综合业务部牵头梳理核查,确认主要领导2025年办理的5件案件均已办结;2026年以来主要领导已办理案件1件,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
27.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学习规范,2025年12月1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二是全面规范整改,制作2025年度党组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统计表,经核查未发现执行不到位情形;修改完善本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具体内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党组议事决策事项和会议记录情况检查,已完成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梳理检查工作。
28.“三重一大”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12月1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制度要求。
二是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细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的具体内容。对2025年以来党组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党组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三是因档案室扩容等后期建设需要,基建账户余额上缴国库暂缓执行,现因建设需要和区里同意,该基建账户余额将继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2026年1月以来,已支付部分基建款,剩余的基建账户余额将用于后期办案及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中。
29.选人用人与干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规矩意识,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强调“参会人员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硬性规定。
二是严格程序执行,加强会前议程管理,因公缺席人员向检察长请假并说明原因,在记录中注明,严格落实逐人逐项发言制度。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党组会工作台账,政治部牵头常态化核查2025年以来12次研究干部人事事项的党组会,均能严格落实制度要求。
30.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党总支及各支部于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26日期间,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党总支牵头梳理换届流程,组织各支部对换届工作情况、届中补选资料等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换届程序。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换届工作台账,下发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提示,做到责任落实到位。
31.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总支及各支部分别召开总支部委员会及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各支部严格遵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流程和标准。
二是全面落实审核把关职责,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并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抽查。2025年11月底,党总支对2025年新发展党员资料进行抽查,未发现问题。
32.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制度学习,2025年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逐条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二是抓实问题整改,制定《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事项表》,对规范说明个人事项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提醒开展补充说明工作。
三是强化审核把关,检务督察办公室梳理2025年度受处理处分情况并提醒推送院党组和各支部,相关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被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人员均在会上作说明。
(四)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成果运用乏力
33.边改边犯问题1个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在检委会、党组(扩大)会等多个会议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全面规范文书,制发《关于规范检委会文书的工作提示》,组织承办人及部门主任审核2022年检委会文书,完善签字程序2份。梳理2022年以来检委会会议材料62份,整改文书不规范13处。
三是严格归档审查,检委办秘书对2025年以来14次检委会拟归档纸质材料逐项检查,检委办负责人二次复查,检查复查后在备考表签字说明并归档。
34.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10月19日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明确整改要求。坚持集中整改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听取汇报,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组织专班学习资料收集要求,加强巡察资料规范收集、整理工作。2026年2月,检务督察办公室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察,强化部门整改责任落实。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常态长效提升发展质量
一是强化成果巩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巩固提升、常态长效,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系统梳理整改成果,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地情况、问题解决实际效果,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台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暴露出的制度短板、管理漏洞,坚持靶向施策、标本兼治,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是压实后续整改责任。对久久为功的问题,要抓好持续整改工作,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动态调整优化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决摒弃“过关”思想。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按期报送整改巩固提升情况。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把巡察整改与检察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以整改实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64-3213066;
邮政信箱: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237000;
电子邮箱:Yuanjianchayuan@163.com
中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