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6日至6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开展了专项巡察(以下简称:专项巡察)。2025年9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区直单位和涉及乡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局党组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主动对接区直相关单位,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分别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和研究整改推进情况。
二、精心组织,精细落实
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闭环到位。同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扶贫(衔接)项目资产核查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落实,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直面问题,对标整改
(一)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有差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1.(1)基础信息填报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2021至2024年全区惠民惠农补贴1982人次打卡信息进行审核,对未打卡成功的全部补打卡到位。二是自2024年起启用安徽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发放新系统,并在新系统中逐一完善所有农户的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三是在新系统设置预警,凡是上传的打卡信息与基础信息不一致的,限制上传,杜绝基础信息不精准现象,巡察反馈后2025年9月至12月,累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34683.76万元、涉及102.18万人次,发放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四是责任领导在2025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剖析检讨,同时印发相关补充通知,压实区直主管部门和乡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监管。
2.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不规范
(2)代领补贴资金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培训,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指导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贴管理发放工作。二是2024年3月起上线新系统,对新系统设置了预警,增强了逻辑性审核功能,规避了代领补贴资金现象。三是与区人社、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前置审核人员身份信息,增强补贴发放的精准性。四是涉及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自规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已按职责要求对代领补贴进行清理并整改到位。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3)打卡失败信息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区乡村紧密配合,及时收集补打卡人员相关信息,逐条修改上传系统,现747条打卡失败户全部补打到位。二是印发了《裕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管理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对补打卡进行重点要求。三是责任领导在2025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剖析检讨,要求加大督促力度,由区财政局牵头,区直各相关打卡单位各负其责,乡镇积极对接村和农户,及时收集打卡信息并修改上传系统,做到了每月对上月失败信息动态清零,2025年底全年补打卡数据全部按期清零。
(4)惠农补助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乡镇组织农业及财政工作人员学习惠农补贴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责任意识。二是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转账到该乡镇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目前所有专项惠农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未发现有漏发现象。三是相关乡镇成立了由分管财税领导为组长、相关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惠农资金使用监管小组,增强了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四是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对相关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并在乡村大会上对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
3.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不严
(5)死亡人员补助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补充通知,重点要求加强平台数据死亡户、久悬户等动态管理,各乡镇按通知要求进行了排查整改,并及时启用新系统,新系统与人社和民政系统连接,及时导入死亡人员信息,杜绝死亡人员补助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强化预警审核,确保预警人员审核通过后才能与同步打卡,2025年系统共触发死亡预警261人次,全部进行了逐一核实。三是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乡镇对村委会民政经办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6)惠民政策宣传执行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会同同区直各打卡单位梳理更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二是启用新的惠民惠农管理发放系统,新系统添加政策清单模块,主管部门及时上传新的政策文件,乡镇可以第一时间收到并进行政策宣传。三是相关乡镇成立了由分管财税领导为组长、相关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惠农资金使用监管小组,增强了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四是相关乡镇对民政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乡镇对村委会民政经办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能力。
(7)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2025年6-8月,全区累计动态调整光伏公益性岗位人员156名,实现人岗精准匹配。9月25日开展第三季度光伏公益性岗位花名册筛查,未发现人员在县区外就业的情形。2026年5月,组织乡镇对光伏公益性岗位在岗不在位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强化业务指导。9月9日启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指导,明确要求乡镇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规范管理。10月30-31日,组织举办全区专项业务培训班,19个乡镇350名分管领导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聚焦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管理等核心内容开展精准培训。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裕安区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督促乡镇、村两级切实履行管理监督主体责任,按季度动态更新在岗人员花名册,精准掌握上岗人员务工情况,持续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中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集体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4.(8)科学谋划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谋划项目。全面完成2026年乡村振兴项目库谋划,规范项目库谋划程序,压实部门责任,2025年11月20日批复下达2026年项目库文件。二是严格项目审核。联合区发改委完成年度拟实施项目中产业到村等项目现场论证,对成熟度不高、要素保障不全项目已清理出库。三是落实项目预审。2026年2月10日完成60个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预审,其中54个项目已通过裕农工组〔2025〕26号文件下达批复,剩余项目待常态化帮扶资金到位后安排。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有关乡镇灌溉工程作用发挥有限情况,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处理;针对有关乡镇农产品加工基地违法用地问题,对项目办负责同志谈话提醒。
5.(9)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常态监管。2025年12月区级衔接资金拨付中,均逐项目核对合同付款约定、拨款申请金额、进度意见、发票、佐证材料等,保障了严格按照合同落实拨付,无超付情况。二是落实追责问责。有关乡镇已就相关项目监管不力问题对项目办负责同志谈话提醒和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6.项目运行管理有差距
(10)有的项目资产长期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个案整改。相关乡镇已协调闲置项目资产所有权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实现正常运营。二是全面举一反三。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于2025年9月至12月,分四小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区19个乡镇财政扶贫(衔接)资金形成资产开展全面调研,对涉及资产闲置的,现场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并形成调研报告。三是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资产运营管理,严格落实《裕安区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杜绝“重建设、轻运营、弱监管”问题。四是严格追责问责。2026年1月,相关乡镇负责人已对相关资产所有权单位负责人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其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11)有的项目低效运营(收益率低于3%)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个案整改。有关乡镇皖西白鹅产业园建设项目因2020年特大洪涝灾害导致部分建设内容受损,经2022年8月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每年收取租金8万元(含土地流转金),2022年以来租金正常支付。有关乡镇育秧育苗基地项目已于2023年4月与承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年租金9.6万元,收益率已达4%。有关乡镇仓储项目已于2025年10月与承接主体签订租赁协议,年租金3.025万元,年化收益率3.2%。二是全面举一反三。开展扶贫(衔接)项目资产核查,对全区19个乡镇财政扶贫(衔接)资金形成资产开展全面调研,对资产收益低效情况,现场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裕安区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杜绝“重建设、轻运营、弱监管”问题。四是强化资产监控。利用国家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系统筛查,对资产做到实时监测,切实做好经营性资产的盘活和调整工作。
(12)有的项目收益收取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有关乡镇烘干中心项目合同约定年租金20万元,所欠租金已全部追缴完毕。有关乡镇钢构大棚租金17万元,2025年11月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6年4月区法院执行局已开展厂房内资产处置并将进行折算抵价。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裕安区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督促乡村定期排查,规范资产管理。三是全面梳理排查。结合扶贫(衔接)项目资产排查,督促各乡镇尽快催缴未到位的租金。对排查发现的有关乡镇项目租金问题已追缴到位。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有关乡镇已责令项目权属单位负责人对集体资产租金应收未收情况在相关大会上表态发言。
(13)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个案整改。有关乡镇蔬菜温室大棚项目已及时清除杂草,完成大棚塑料薄膜更换,开展正常种植。有关乡镇污水整治工程已于2025年12月由项目施工方对太阳能一体化设备进行调试和维护,目前5台太阳能一体化污水设备均能正常运行。有关乡镇水渠整治项目已进行杂草淤泥清除,完成整改。有关乡镇支渠内的杂草、秸秆已全部清理完毕,渠道已恢复畅通,具备正常灌溉条件。二是规范资产管护。全面落实帮扶项目资产摸底工作,切实做好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后续管理到位。三是严格制度执行。认真落实《裕安区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维修管护分工,厘清村集体与经营主体权责边界,保障资产设施完好、长期稳定运营,切实发挥帮扶资产经营性收益、联农带农、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核心作用。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认识不足,财经纪律执行尚有差距
7.(14)内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分别强化财务内控的廉政风险防控,将内部规范管理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视,常态化推进财经法规学习与廉政教育。二是全面规范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相关乡镇已按要求充实财务人员力量,其中有关乡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已实现出纳与会计岗位分离,核心岗位“一人多岗”现象彻底消除,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得到严格执行。三是同步强化制度体系与执行监督。通过区级督促指导,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逐渐健全完善,相关乡镇已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岗位职责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增强;区、乡两级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制度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杜绝了执行走过场问题。
8.(15)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有效提升相关人员专业能力。通过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基层财务人员培训班及加强日常财经法纪学习,乡镇财务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业务操作规范性与专业素养明显提高。二是严格规范资金支付流程。规定大额资金支付严禁打入经办人个人账户,从经办到审批的整个链条监督作用得到强化。三是有序清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实行区级督促与乡镇落实相结合,有关乡镇已分期分批消化账面债务,并于2026年1月对相关人员进行职务调整。
四、常抓不懈,巩固成效
(一)持续强化主责意识。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对标巡察指出的项目谋划有欠缺、项目把关不严格、项目资产运行管理有差距等问题,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职责,拔高标杆,规范资金项目工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惠民政策应享尽享,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三)持续提升成效水平。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化,并结合国家资金绩效评价等各级督导暗访,持续举一反三,提升整改成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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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7月17日

